安享幸福晚年是每位老年人的追求。随着生活水平提高,老年群体的消费也在升级,从“衣食住用行”等传统消费逐渐向服务型消费拓展。最高人民法院日前发布一批老年人权益保护典型案例,为广大老年人共享发展成果、享受晚年生活提供行为指引、规则参考与风险提示。

从典型案例看,老年人权益保护不仅涉及赡养、继承、居住权益保障等传统领域,而且与养老产业、消费欺诈等热点问题相互交织,养老相关产业有待进一步规范和引导。

现在很多老年人都使用智能手机,对网购、微信、直播带货等并不陌生。有的商家以聊天群等平台为媒介,进行虚假营销,形式更加隐蔽。他们迎合老年人健康需求,夸大产品保健治疗功能,虚情假意诱导老年人消费。虚假营销误导老年消费者,构成欺诈,应依法承担惩罚性赔偿责任。

还有一些不法分子利用“代理退保”“以房养老”“投资理财”等方式实施诈骗,令老年人防不胜防,严重侵害老年消费者合法权益。这些套路都有一些共同特点,如标榜“低风险、高回报”“保本高息”“保证收益”等。有的老年人在理财消费时自认为做到了谨慎对待,明明选择的是所谓“正规机构和渠道”,也对投资项目多方查证、确信无疑后才购买。然而,往往在上当受骗后才恍然大悟,这一切都是不法分子制造的消费迷雾。有的不法分子打着“以房养老”旗号,诱骗老年人抵押房产购买所谓高额利息的“理财产品”,实际上是以老年人房产办理抵押借款。

针对上述种种现象,更好保护老年人权益可以从供需两端发力,综合施策予以治理。一是引导和规范新兴养老产业的发展,既要丰富养老产品供给,确保提供高质量养老服务,也要持续加大监督执法力度,依法严厉打击各类损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持续净化市场。二是提升老年人防骗识骗能力,增强学习能力和证据意识,遇到相关问题时依法维权。聚焦健康养老、消费欺诈等重点领域,相关部门和行业还需多方协作,提高服务保障精准度和亲密度,营造良好生活环境,让老年人老有所安。

(来源:李万祥/经济日报)

免责声明:我们注重分享,文章、图片来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如有异议,请告知小编,我们会及时删除。

依据《互联网著作权行政保护办法》第12条,《信息网络传播权力保护条例》第14条/23条,即“避风港原则”,本文中部分图片及文字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行为请及时联系客服删除,本网不对内容传播行为承担行政法律责任。不承担与著作权或相关权有关的信息审查义务。

本文地址:虚假营销误导老年消费者,媒体:警惕养老消费欺诈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