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以个人身份参保的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可自愿缓缴基本养老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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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5月13日),北京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以个人身份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自愿暂缓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有关工作的通告》,明确在北京市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和各类灵活就业人员,如果缴纳2022年度基本养老保险费确有困难,可自愿申请缓缴。

海南:灵活就业人员可缓缴养老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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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省人社厅、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省社会保险服务中心联合制定《关于开展特困行业阶段性缓缴企业社会保险费工作的通知》,对我省部分特困行业阶段性实施缓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以下简称三项社保费)单位缴费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