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规范居住(小)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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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安徽省住建厅等多部门联合印发《城市居住区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实施细则》,本实施细则自7月20日起实施。今后,养老服务设施不得计入公摊用公共建筑面积,不能设在地下层或顶楼,要达到入住即可使用的标准。

安徽规范居住(小)区 养老服务设施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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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安徽省住建厅等多部门联合印发《城市居住区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实施细则》,本实施细则自7月20日起实施。今后,养老服务设施不得计入公摊用公共建筑面积,不能设在地下层或顶楼,要达到入住即可使用的标准。

【暖民心 见行动】新建小区优先建养老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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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4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城市居住区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按照要求,新建居住(小)区按照每百户不得低于30平方米、单体面积不得低于350平方米的标准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已建成居住(小)区按照每百户不得低于20平方米标准配置养老服务设施。

打通养老服务的“堵点”“痛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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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数据显示,我国60岁及以上人口已达2.67亿,“老有所养”成为公众关注的焦点话题之一。我省近期实施的10项暖民心行动中,就包括老年助餐服务行动和老有所学行动。当前,养老服务还存在供给不足、专业人才不足、融资困难等“堵点”“痛点”。实现好“老吾老,以及人之老”,

安徽:疫情期间养老院人员补贴如何发放?合肥市民政局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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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人民政府发布微信号消息,庐阳区某养老机构王经理给12345热线来电,咨询对于养老院人员的资金补贴是如何规定的?合肥市民政局回复,对符合管理规定、在疫情防控期间正常运行且实行封闭管理的养老机构,运营补贴在现行政策标准的基础上上调30%,

《安徽省养老服务条例(草案修改稿)》公开征求修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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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街道要探访高龄、空巢、独居老人;县、乡镇(街道)、社区建三级养老服务网络;养老服务与医卫设施规划布局应同址或邻近;职工将有陪护假……记者6月6日从省人大获悉,《安徽省养老服务条例(草案修改稿)》已经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会议审议,社会各界可于6月17日前提出修改意见。

安徽:老年助餐服务享税费优惠财政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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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今年年底,全省计划建成城乡老年食堂(老年助餐点)6050个,将满足不少于200万老年人的就餐服务需求。为了让老人能够吃得饱、吃得好,吃得安心,需要多部门合力。那么,老年助餐服务的食品安全如何保证?老年助餐服务机构运营中,财政和税收方面有哪些支持举措和实实在在的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