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巴彦淖尔市老年人

养老需求调研报告

2020年第七次人口普查显示,巴彦淖尔全市常住人口中,60岁及以上人口为325080人,占21.13%,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221370 人,占14.39%。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9.31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6.85个百分点。随着高龄和失能失智的老年人不断增多,人们对养老服务的需求愈发迫切。为了解我市老年人养老需求,近日,市统计局以问卷形式开展了调查,共收回231份问卷。

一、问卷调查基本情况

(一)年龄结构

(二)近三成老年人独居,离退休养老金为主要收入来源

从居住状态来看,51.1%的老年人是夫妻同住,21.2%的老年人与子女同住,27.7%的老年人自己居住。从老年人的收入来源看,45.9%的老年人主要生活来源是离、退休养老金,16.5%的老年人的生活靠子女供养,21.6%的老年人还有劳务工作收入,16.0%的老年人依靠最低生活保障维持生活。

(三)六成以上的老人日常生活需靠自己,患慢性疾病的老年人居多

调查显示,67.5%的老人日常生活需要自已料理,但随着年龄的增长,老年人的身体也会出现各种各样的不适情况,15.6%的老年人身体处于亚健康状态,42.0%的老年人身患慢性疾病,22.1%的老年人生活质量被慢性疾病严重影响。高血压、心脑血管疾病和风湿性关节炎等是困扰老年人最多的三种疾病,患者占比分别为55.0%、50.2%和26.8%,其他疾病也影响着老年人的生活,比如糖尿病、慢性胃肠道疾病、骨质疏松和眼部疾病。

(四)居家养老受欢迎,医养机构知悉度低

调查显示,51.0%的家庭认为居家养老最合理,20.7%的家庭认为社区养老最合理,16.0%的家庭考虑选择能够提供饮食起居、清洁卫生、生活管理、健康管理和文体娱乐活动的养老机构,7.4%的家庭认为依照托儿所建立的老人日托合理。随着医疗技术水平的发展,医养机构的养老方式逐渐出现在人们的视野中,但对其知悉度依然较低,37.2%的调查对象表示从未听说过医养机构,51.1%表示听说过但不是特别了解。在对是否加入医养机构的选择上,超半数的家庭仍持观望态度。

二、养老现存问题

(一)医养机构费用与居民预期不匹配

调查显示,68.8%的老年人月均收入低于3000元,17.3%的老年人月均收入在3000—5000元,有13.9%的老年人月均收入高于5000元。老年人的生活费来源渠道单一且普遍较低,加之老年人普遍有“省吃俭用”的传统消费观念,能够接受的医养机构消费水平较低,85.3%的老年人只能接受2500元/月以下的医养机构收费标准,但对医养机构的环境设备和服务质量期待较高;71.4%的调查对象希望有高水平的医护团队,而市场的医养机构收费水平普遍介于3000至4000元之间,对于需要专业人员照料生活起居的失能和半失能老年人收费更高。部分医养机构表示专业的医疗人才和设备成本高,企业负担较重,目前所能提供的养老服务无法满足老年人需求。

(二)居家养老呼声高,服务欠缺规范化

老年人身体状况欠佳,生活自理有很多困难,多数老年人更倾向于在家度过晚年生活。调查显示,70.6%的老年人倾向于自己在家养老或是请人照顾,但目前市场上的大部分居家养老机构经营规范化、连锁化仍处于初期发展阶段,现有工作人员多数为临时人员,护理人员缺乏专业能力,容易在日常护理过程中发生问题,面对突发疾病也难以做出正确的应对举措,没有形成叫得响的养老服务品牌,消费者缺乏养老安全感。

(三)独居老年人养老难,心理辅导需求旺

子女工作节奏快、生活压力大,很多时候无法腾出时间照料老年人,“空巢老年人”越来越多。此次调查中,自已料理日常生活的老年人占67.5%,子女照料日常生活的老年人占19.5%,仅有不到1%的老年人在养老机构。独居老年人因与子女交流少,缺乏心灵上的沟通和抚慰,可能会出现孤独感,49.4%的调查对象希望医养机构设置专业的心理辅导人员。

三、养老改进建议

(一)普及居家养老服务,增添老年人幸福感

建议有关部门大力推进社区助餐助洁、助医助行、日间照料、康复护理、心理辅导等服务,丰富和创新服务机制。街道社区层面要重点加强嵌入式、分布式、小型式的养老基层基础建设,引导医养机构为养老家庭提供上门医疗护理和照护指导服务,让老年人在不影响日常生活的状况下,既获得家人的陪伴,也能得到专业人员的医护服务,提升老年人“养老不离家”的幸福感。

(二)建设专业化队伍,加大与公立医院的合作

建议相关部门推动整合养老和医疗两方面资源,制定政策鼓励和支持医养机构与公立医院以协作或并建的方式合作,定期培训医养机构的医护人员,向医养机构输送专业医护人才,提升其医护水平,协助医养机构建设专业化医疗队伍,为老年人提供持续性、有针对性的医疗照顾服务,满足社会多层次的养老需求。

(三)加强行业监督,健全管理制度

加强养老服务行业监督,规范医养机构收费范围和标准,强化岗前培训和岗位技能提升培训,依法逐步实行从业人员资格准入制度,探索建立养老行业信用核查机制,对不符合国家标准的医养机构强制关门或让其在规定的时间内整改,提供高品质、高水平的养老服务。

(四)精准帮扶独居老年人,培育心理辅导人才

建议相关部门加强对心理辅导师的职业技能培训,鼓励相关人才参加职业资格证的考试,严格把控相关职业资格证书的发放,向基层输送心理辅导专业人才,定期对老年人进行心理辅导,提高独居老年人的精神生活品质。同时,适度减轻和帮扶家中有独居老年人的子女的工作负担,监督探亲假的落实,鼓励和支持子女回家照顾老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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