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9日,银保监会、人民银行联合发布《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开展特定养老储蓄试点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自2022年11月20日起,由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和建设银行在合肥、广州、成都、西安和青岛市开展特定养老储蓄试点。单家银行试点规模不超过100亿元,试点期限为一年。

养老金三大支柱及现况

2021年5月发布的第七次人口普查数据显示,我国60岁及以上人口为26402万人,在全国人口中占比18.70%,与2010年相比,这一比例上升了5.44个百分点,我国老龄化的进程正在加速。

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趋势逐渐加深,人民群众的养老需求也日益增长。目前,我国的养老金体系由三个层次构成:政府主导并负责管理的基本养老保险为“第一支柱”,政府倡导并由企业自主发展的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为“第二支柱”,个人养老金和其他个人商业养老金融业务则为“第三支柱”。

但是,我国养老金体系的“三大支柱”发展并不平衡。截至2020年年底,第一支柱已覆盖9.99亿人,第二支柱已覆盖5800多万人,第三支柱覆盖范围非常有限,2018年5月1日试点推出的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参保人数只有不足5万人。从养老资产结构看,第一支柱约占82.9%,第二支柱约占17.1%,第三支柱的比例(不包括商业养老年金保险)则基本可以忽略不计。以上数据表明,目前我国养老金体系第一支柱占比过大,甚至“一支独大”,第二、第三支柱发展严重不足,发展空间广阔。2021年10月,银保监会副主席肖远企在2021金融街论坛年会上表示,随着社会对养老金融产品的需求进一步释放,第三支柱市场潜力很大。

现实意义:进一步丰富第三支柱养老金融产品供给

银保监会和人民银行决定开展特定养老储蓄试点,是为持续推进养老金融改革工作,丰富第三支柱养老金融产品供给,进一步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养老需求。

今年4月,银保监会发布《中国银保监会关于规范和促进商业养老金融业务发展的通知》,明确要支持和鼓励银行保险机构依法合规发展商业养老储蓄、商业养老理财、商业养老保险、商业养老金等养老金融业务,向客户提供养老财务规划、资金管理、风险保障等服务,逐步形成多元主体参与、多类产品供给、满足多样化需求的发展格局。

此次试点的特定养老储蓄产品将与养老理财产品、养老保险产品等协同发力,更好地满足公众对第三支柱养老保障的需求。

特定养老储蓄产品:期限长、品种多、利率高

《通知》明确,特定养老储蓄产品包括整存整取、零存整取和整存零取三种类型,产品期限分为5年、10年、15年和20年四档,产品利率略高于大型银行五年期定期存款的挂牌利率。储户在单家试点银行特定养老储蓄产品存款本金上限为50万元。

银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此前曾介绍,特定养老储蓄业务兼顾普惠性和养老性,产品期限长、收益稳定,本息有保障,可满足低风险偏好居民的养老需求。

据悉,下一步,银保监会和人民银行将密切跟踪特定养老储蓄试点情况,加强监督管理,确保试点安全稳健开展,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同时,及时总结评估试点情况,适时研究推广试点经验,推动商业银行更好服务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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