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伍 欣

全国人大代表、民盟中央副主席、中国社会保障学会会长、中国人民大学教授郑功成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今年他再次牵头提交了关于“加快制定养老服务法”的议案。

制定养老服务法已具备可行性

郑功成表示,我国已经具备制定养老服务法的基本条件。

加快养老服务发展并使之步入法治化轨道已成为社会共识。老年人的最大后顾之忧是失能或高龄后的护理服务需求得不到解决,从而期望通过立法提供清晰、稳定的安全预期;养老服务业的投资者、从业者希望通过立法提供稳定的政策支持与保障,并为处理养老服务经营中的各种关系问题提供法律依据。

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性文件及地方探索为养老服务立法奠定了良好基础。例如,法律层面涉及养老服务的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国务院在推进养老服务发展、医养结合、促进社会与市场力量进入养老服务业、多部门统筹、解决“数字鸿沟”问题、综合监管、养老托育政策体系建设等方面发布过多个专门的规范性文件,这些规范性文件中成熟的政策规定均可上升为法律。迄今已有10个省、29个市出台了养老服务条例(或称养老服务促进条例)、居家养老服务条例、养老机构条例(或称养老机构管理条例)等地方性法规。

此外,这次机构调整完善老龄工作体制,将多项老龄工作重新划归民政部,并进一步强化其对老龄工作的统筹职责,也为养老服务立法提供了更加有力的保障。

郑功成表示,目前的关键是应当将制定养老服务法正式列入十四届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立法规划,争取在2024年能够制定一部高质量的“养老服务法”并付诸实施。

养老服务法应解决痛点难点堵点

郑功成表示,一部符合我国国情、高质量的养老服务法,应该瞄准养老服务需求,解决痛点难点堵点问题。

为此,除了从国家层面提供普惠性的基本养老服务,还应优先保障失能半失能老年人与高龄空巢老年人。应当鼓励和扶持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推进长期照护保险制度建设,建立老年人福利补贴制度,完善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临时救助制度。建立与养老服务发展需求相适应的经费保障机制。

在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上,要完善居家养老服务和机构养老服务。居家养老服务方面须健全居家养老支持政策,开展社区适老化建设、家庭适老化改造、家庭养老支持项目,并优先保障经济困难、高龄、失能老年人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需求。机构养老服务方面则要做好机构分类分级,发展以护理型床位为主的专业化养老机构,发展公益性养老服务。政府投资兴办的养老机构优先保障经济困难的失能、失智、残疾、高龄以及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为社会作出重要贡献的老年人。同时,应该促进市场化养老服务发展,满足老年人多层次、多样化的养老服务需求。

此外,养老服务立法还需要对建立健全失能评估体系、养老服务标准体系、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信息化建设等其他痛点难点堵点作出回应。

形成推进养老服务业发展的合力

郑功成表示,立法旨在为解决养老服务问题提供法律依据。如果在立法中能够明确老年人的养老服务权益,便能够为其提供清晰的稳定预期;如果能够在立法中明确政府的责任与市场主体、社会力量及个人与家庭的责任,则能够有序整合资源,形成推进养老服务业发展的合力。“因此,我期待的立法目标首先是赋权明责,然后才是以法律为依据制定系统化的政策,进而推进整个养老服务业全面发展。基于人口老龄化的加速发展,未来五年将是关键性的窗口期,必须抓住时机,通过立法凝聚共识,通过立法形成合力,让我国的养老服务在法治的轨道上行稳致远。”郑功成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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