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负使命  扬帆起航   
于家务回族乡三乐养老照料中心
中心简介:北京市通州区于家务回族乡三乐养老照料中心,成立于2021年12月,隶属于通州区三乐康复老年公寓-----一个在养老行业摸爬滚打11年,在护理人才培养、老人健康管理、生活照料服务、异地旅居开拓方面皆拥有丰富经验的四星级养老机构,其下派的管理团队负责照料中心的整体运营。 
交通条件:中心坐落在回族乡较繁华的地带,周边环境优美,交通便利,距京津高速于家务出口1.9公里,距于家务公交站仅100米,是一家集健康护理、生活照料、托老服务和居家养老为一体的公办民营养老照料中心。
住宿房型:中心占地面积800平米,开放床位40张,设有双人间、四人间两种户型;房间内装修精致,设备齐全,布局舒适,有独立卫浴、24小时热水、免费WIFI及电视、空调、安全呼叫系统、多功能医疗护理床单位等,可为入住长者提供优质、高效的所需服务。
医疗保障:依托三乐康复老年公寓的医疗团队和医保定点资质,照料中心可以同时享有技术全面、诊疗及时、护理到位的医护服务,如长者床边查房,中医理疗、针灸、按摩、康复服务及导尿、鼻饲、输液、药物管理等护理服务。此外,中心周边还配有级别丰富的专业医疗资源,如距支持异地医保的于家务回族乡卫生院仅500米,距国内享有盛名的北大人民医院通州院区只有8公里,距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潞河医院20公里-----作为通州百姓自己的医院,三乐康复老年公寓与潞河医院建有就医绿色通道,并作为它旗下的康养基地,不定期有医护专家、社工团队为公寓老人开展义诊及健康科普等活动。
营养膳食:中心提供符合老人健康需求的餐饮服务,配有专业营养师制定适老化营养餐,每日实行“三餐一点”膳食标准,可个性化定制普食、流食、半流食、软食等餐品,并提供清真餐加工服务和疾病治疗饮餐的配置服务。
回族乡三乐养老照料中心,将以三乐康复老年公寓为依托,以社区机构为主体,以集中生活照料和居家上门服务为特色,以敬老、爱老、护老、助老为宗旨,为有需求的长者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生活照料服务、健康管理服务、精神慰藉服务及文化娱乐、文化传播服务,肩负起“为家庭分忧、为子女尽孝”的承诺和使命,扬帆起航。

北京市通州区于家务回族乡三乐养老照料中心

机构图册
服务内容
一、三餐两点: 每日三餐、上下午加餐各一次,每周更新食谱
二、自理老人(提供基础服务)
每日清扫房间及周边公共区域,每日清洗洗浴间并定期消毒,每日扫床,每月清洗晾晒床品,24小时紧急呼叫服务
三、半自理
协助洗澡,修剪指(趾)甲,清洗衣物(机洗),协助如厕,协助晨晚间洗漱工作,提供送餐服务,
清洗、消毒餐具
四、不自理
处理大小便,每日清洗会阴,更换尿垫、尿裤,负责为老人穿脱衣物,协助用
药及药品管理,床单、被罩随脏随洗,喂水喂饭,床上擦浴,床上体位转换及翻身扣背预防并发症。
收费项目
自理老人:4968元\月
半自理:5468元\月
不自理:5968元\月
 
配套设施
房间内装修精致,设备齐全,布局舒适,有独立卫浴、24小时热水、免费WIFI及电视、空调、安全呼叫系统、多功能医疗护理床单位等,可为入住长者提供优质、高效的所需服务。
 
入住须知
北京市通州区于家务回族乡三乐养老照料中心入住须知
尊敬的长者:
您好!欢迎您入住我院。为了维持养老机构优雅、舒适、安全的生活环境,营造健康、和谐、幸福的生活氛围,共同创建良好秩序,让您颐养天年,我院特制定本入住须知,请严格遵守。
第一条 本入住须知适用于您、您的代理人、紧急联系人、您的近亲属和前来探视您的人员(以下简称“相关人员”)。
第二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养老机构管理办法》、《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GB38600—2019)等相关政策文件规定,为了充分保障您的合法权利,您及相关人员均应当遵守我院养老管理服务的规章制度。
第三条 您及相关人员应当爱护我院公共设施,不能擅自对居室进行装修、分割改造,也不能在居室外安装、搭建任何设施设备。
若您发现设施设备毁损应及时告知我院,切勿私自维修。
第四条 请遵守社会公德,保持公共环境清洁卫生、整洁、美观,请勿携带宠物入院。
第五条 举止文明,维护养老机构秩序。
第六条 请您注意消防安全,请勿在公共区域和消防逃生通道放置杂物,不要挪动遮挡公用区域的安全设施设备。
严禁使用明火,严禁使用大功率电器,如电饭锅、电磁炉等;
严禁在房间和院内禁烟区吸烟,严禁燃放烟花爆竹。
第七条 遵守我院出入管理制度,未经同意不要带他人入院,不能留宿他人。
第八条 切勿携带危险、有毒、易燃、易爆、易腐烂及具有强烈异味的物品进入我院。
第九条 请勿擅自使用刀具等利器、物品。如需使用的,由我院根据您的身心状况决定是否同意。如果我院同意您使用,请一定要注意安全。
第十条 请妥善保管您的财物,不要在房间存放过多现金,不要把贵重物品带入我院。
如您出现身体异常、情绪行为以及家庭或社会关系的异常情况,各方应及时沟通,共同寻求解决办法。
第十一条 请主动配合我院开展的安全教育、巡视、检查、演练等活动,如发现存在安全问题,请及时告知我院,以便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第十二条 请听从工作人员的指导和建议,配合服务,按照院内作息时间安排生活,做到营养均衡,适度运动,增强体质,健康生活。
第十三条 根据工作人员的建议和您的身体状况选择参加我院组织的活动,保持乐观平和的心态,不攀比,不争强好胜,凡事量力而行,杜绝意外发生。
第十四条 请自觉维护院区团结。如您与其他入住老年人之间发生争议,请互谅互让,协商解决。如您发现其他入住老年人违规,请及时告知我院。
第十五条 如您和相关人员在我院因故意或过失造成自身人身、财产损害的,应当自行承担责任;如您和相关人员造成我院或第三方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六条  凡患有传染病、皮肤病、严重精神症状及吸烟者,不适合集体生活者,本公寓不予接收,如隐瞒真实情况入住,公寓人员一经发现,托养人立即接回。
第十七条 住养人家中商定一人作为主要联系人或代理人作为丙方与院方签订入住协议。
第十八条 入住时请携带住养人(乙方)及托养人(丙方)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一份,及住养人近期照片3张,二甲以上医院的体检报告(体检项目:生化报告、血尿常规报告、脑CT报告、腹部B超报告、心电图报告、骨密度报告、胸透)
第十九条 入院时禁止携带贵重物品(现金、金、银、玉等首饰、存折等)如有丢失本公寓概不负责,禁止自带家具,禁止携带使用电热毯、电暖气等大功率电器,不得使用明火。
第二十条 住养人禁止给工作人员赠送礼品、借钱,禁止向其他住养人借钱、借物。
第二十一条 初次入住者,需缴纳一次性入住安置费1000元,由甲方统一配置。
1、设备设施:房间内家具、电器、呼叫系统(乙方具有使用权,如损坏需照价赔偿)
2、生活用品:暖瓶、水壶、夜灯、应急灯(乙方具有使用权,如损坏需照价赔偿)
3、床上用品:床单、被罩、枕套各2套,被芯、枕芯、褥子各1套(乙方有拥有权)
4、餐具(乙方有拥有权)
5、入住者还需自卑的生活用品:换洗衣物、日常用药、洗漱用品、生活用品、护理用品等。
6、如有需要,请自备手机。
7、如退院,不退安置费。
 北京市通州区于家务回族乡三乐养老照料中心
 

北京市通州区于家务回族乡三乐养老照料中心 次查看

如果您是长者,想找养老机构,可以提交需求,我们帮您联系合适的机构 >> 我要养老

如果您也是一家养老机构,愿意入驻我们网站,请点击 >> 机构入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