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安市爱心老年公寓于2009年7月经永安市民政局批准成立。公寓用地面积2787.2平方米,建筑占地1688.11平方米,建筑面积7002.55平方米,总投资约2000万元人民币。
公寓于2009年8月被福建省民政厅、福建省老龄工作委员会、福建省老龄事业发展基金会授于“爱心护理工程试点单位”,是一所集医疗、养老、护理、康复为一体的综合性养老服务场所。
公寓设有多种房型,可同时容纳300位老人居住,每套房间配有独立的卫生洗浴设施和阳台,空气源热水器、浴霸、彩电、电话、宽带、呼叫系统等设施一应俱全。宾馆式的居住条件,让老人生活的如家一样的温馨。同时公寓还设有多功能舞厅、老年之家、图书阅览室、棋牌室、健身房等活动、学习场所,方方面面满足老人的娱乐、健康要求。
公寓本着“替天下儿女尽孝,给天下父母解难,为党和政府分忧”的办寓宗旨,为入寓老人提供全面和个性化相结合的服务,配备专业医护队伍,不仅为每位入住老人建立个人健康档案,同时结合老人的个性需求提供人性化专业照护,注重全面、周到、体贴的细节。
餐厅提供由专业营养师调配适合老年人食用的精美膳食,为护理老人提供配方营养餐,同时提供小餐厅供亲朋好友聚餐会友。 

机构图册
服务内容
1.日常服务:为入住老年提供全面和个性化相结合的服务 
2.医疗服务:医保定点,公寓治疗 
3.护理服务:优质,精心,周到 
4.娱乐活动:棋牌室,图书馆,健身房,老年之家。 
5.营养膳食:营养师调配的适合老年人的精美膳食 
6.接待中心服务:一对一服务 
7.特色服务(可接收异地老人等):可以 
8.其他服务: 永安市周边入住免费接送
收费项目
1.所有房间有电视、电风扇、空气源热水、独立卫浴。
2.若需使用空调,双人间及三人间每月每人增加电费100元;豪华套房每月增加100元电费。
3.入住者每年需交社会福利金400元(三明境内500元,三明境外700元,港澳台侨1000元)。
4.每间房间预留电话及宽带线路,若需开通使用,其费用自理。
5.若自请人员陪伴,每月需交陪伴费300元/人。
入住须知
甲方:爱心老年公寓   乙方:入住老人     丙方:入住老人的监护人
1. 乙方自愿,并已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要求进入甲方住养。
2. 乙方系自愿住养人员,丙方自愿承担付费义务,并保证按时缴付乙方在甲方住养期间所需的一切费用。
3. 甲方对乙方已进行体格检查,确认乙方符合入住条件,同意乙方入住并向乙方提供相应的住养服务。
4. 乙方享有的本协议所约定的权利,须以丙方履行本协议约定义务为必要条件;如丙方不履行,则乙方无资格享有本协议约定的权利。
5. 丙方应如实反映乙方的健康状况、有无心理、人格障碍等内容,不得隐瞒。
甲方按约定向乙方提供相应住养、护理等服务,但不承担监护人之法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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