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之乐老年爱心护理中心”是社会福利养老投资机构。1998年10月,在桂林市基督教会的大力支持下,苏桂珠女士创办了“心之乐老年爱心护理中心”的前身--桂林市基督教心乐敬老院。

  开业十年来,在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基金会、桂林市民政局、桂林市妇联、七星区民政局的帮助下,苏桂珠女士先后在桂林、河池两地共开办了6家分院。“心之乐”累计接待了来自广西及全国各地老人2000多人次。后又根据业务特点开创“心之乐.爱心护理”—集中养老品牌和“心之乐.老街坊”—居家养老品牌,“心之乐.雁南飞”—异地养老品牌。目前该中心拥有使用建筑面积1.5万平方米,床位700多张,拥有专业医护人员、护理员工200多人。心之乐一直以来没有忘记自己是社会福利养老机构的责任和义务,在现有床位中一直保持20—30张慈善床位,用于孤寡老人和特困家庭的老人照料工作。并根据申报程序和核实之后予以减免费用;并积极接纳适龄的残疾人员来院工作。

  该中心创办以来,一直坚持以老人为中心,以“帮天下儿女尽孝,替世上父母解难,为党和政府分忧”为宗旨,让每一个老人都能真正享受到“老有所医、老有所养、老有所乐”,幸福安祥地度过生命中最后的时光。

服务内容
收住对象:心之乐雁南飞的接收对象为50-75岁左右行动自如、身体健康的老人,也可以与家人、朋友同行,尽享天伦之乐。
服务内容:
清扫房间,保持室内空气流通,无异味。定期清洗床上用品。组织文娱康复活动。中心协助安排组织市内及周边地区旅游或音乐戏曲欣赏等活动,费用另计。
入院时请按入院须知的要求办理。
老有所养
我们心之乐爱心护理院以严格按照护理质量标准化和操作流程规范化的要求去照顾老人生活起居,尽职尽责为老人服务。
我们提倡并鼓励护理人员与老人建立起准亲属关系。
在心之乐我们严格要求护理员尊重老人人格和人权。哪怕是患有老年痴呆疾病的老人;哪怕是无意识的植物型全护理老人;哪怕是会增加机构运作成本和护理难度,他们的人格和人权在心之乐依然受到保护。
我们鼓励老人携带和领养无公共安全隐患的宠物。我们尽全力保持老人无公共危害的个人习惯和嗜好。
老有所医
我们广西心之乐老年爱心护理中心,拥有一支经验丰富的医护队伍,采用中西医结合方式,在治理各类老人病痛方面积累了较为丰富的临床经验,院内各种医疗器械齐全,药品种类丰富,为老人提供全方位、周到细致的医疗服务。
老人病愈后的康复护理,是医疗保健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康复护理治疗的好坏直接影响到老人病愈后的健康水平。为了老人的思维水平和肢体灵活度尽快恢复,并预防老年痴呆,我护理中心医护人员根据中西医医学原理,结合老人自身条件及兴趣爱好,为老人制定出个性化康复锻炼计划,辅导、督促、鼓励老人定期进行功能康复锻炼。
在长期的临床医疗实践中,我中心不断研究进取,在褥疮的预防和治疗方面,形成一套独特的经验和办法,为长期卧床的全护理老人减轻病痛,延长生命。
老有所乐
在心之乐爱心护理中心,老人们可以在与“老伙伴”们的交流中,可以携带无公共安全隐患的宠物入住。为了满足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的需要,我们专为老人设立了娱乐活动室、阅览室等多种活动场所。我们还与各高校志愿团体合作,众多的大学生志愿者与老人结成一对一关怀认领,定期为老人排忧解闷,为老人整理回忆录,使老人的一生可以成为具体的书册进入家族的传承。同时,心之乐还专门开设了带老人逛街游玩的项目,不管是正常的老人,还是患老年痴呆的老人,我们都努力让他们走入社会,感受多姿多彩的生活。
目前,心之乐具有一支经验丰富的文娱公关队伍,一直在为老龄事业贡献自己,呕心沥血为老人设计节目和安排活动,内联外合与社会各界联系呼吁,使社会能真正认识和关注老龄事业。
 
 
收费项目
收费标准 费用:套间双人床,每人每月900元;套间双人床(加空调),每人每月1200元;
入住须知
一、入住老人自愿入院。如退院则由本人及家属提出申请,子女及全家人同意方可出院。
二、入住老人及家属监护人员交身份证复印件一张、老人乙肝化验单,说明并无精神病、传染病。由老人监护人员与院方签申请表一份、协议书一式两份。 
三、有精神病、传染病的患者不得入住。 
四、院方提供被套、床单、枕套。入住老人需自带棉被、枕心、脸盆、毛巾、水杯、香皂等日用品及四季换洗衣服。其他多余物品,请不要带入敬老院。 
五、入住老人不得将电器带入敬老院。若确实需要,经院方同意方可带入使用,全部费用(包括电费)由家属担负。 
六、敬老院对老人提供流动服务与呼叫服务相结合。老人及子女若有增项服务,应该与院方协商。 
七、入住老人如果不习惯院里生活,可以出院,费用按天数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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