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亮湾老年服务中心主体建筑8000多平方米,各种设施配套齐全,有会客室、医务室、棋牌室、洗衣房、视听大厅等,床位达150多张。房间内配有空调、液晶电视、监控设备和呼叫系统,每间都有独立的卫生设备。每层都配有公共的卫生间、淋浴房,大型的太阳能热水器提供长时间的热水。老年人上下楼可使用电梯,大大便捷了腿脚不便的老人。标准规范的食堂可容纳200多人同时用餐。

月亮湾老年服务中心是一个集休闲、娱乐、养生、康复为一体的温馨家园。“帮天下儿女尽孝,替世上父母解难,为老人安度晚年尽心”是本中心的服务宗旨。我们将根据入住人员不同的需求提供热情到位的服务。

机构图册
入住须知
海门市月亮湾老年服务中心入住须知
1.本中心坚持进出自愿的原则,入住时间按协议约定进行。
2.入住对象:无传染病、精神病、影响中心及其他老人正常生活以及其他恶性疾病的社会老人。
3.入住时需持有监护人、入住人员的身份证、户口簿及入住人两张二寸免冠照片;入住监护人、入住者与本中心签订协议书,明确三方的权利和义务。
4.入住老人须持有市级以上医院一个月内体检证明办理入住手续,携带自换衣物和随身用品。入住后如发现患有精神病或传染病等妨碍公共安全卫生的疾病中心有权终止协议。
5.老人入住后应按协议约定的房间、床位就住,不得随意变更或调换。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变更或调换的本中心可予以适当调整。
6.在本中心入住人员患病或重病需要治疗时家属应在接到中心通知后及时赶来处理。并对入住人员治疗过程的组织和治疗结果负责。
7.入住人员出现重病、自然摔伤或病故等事故中心负责及时通知入住人员家属前来处理。中心义务紧急处理,但不负因此而产生的责任。
8.入住人员因患心脑血管病或其他疾病的后遗症、自理能力差长期卧床的,入住人与家属应配合护理人员积极治疗,治疗的结果由家属及入住人员自负。
9.入住人员应遵守中心的各项规章制度,如出现违规、自杀、自残等情况由行为人自己负责。严禁在房间内吸烟、酗酒、滋事寻衅、打人、骂人、破坏公物,造成后果由行为人和家属负责。中心有权解除协议和追索经济责任。
10.入住人员外出实行请假制度,外出时应履行书面请假手续,本人或家属签字,经中心负责人批准方可离开。入住人员离开本中心后发生的一切事故或意外其后果由入住人员及家属负责。
11.入住人员和监护人需了解和认可以上条款,须在入住协议上签字后方可入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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