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2岁空巢老人扒砖自救,入院后无亲人看望》一文介绍,在四川雅安地震灾区,102岁的罗财发是独居老人,地震时扒砖自救,入院后始终没有亲人探望。当记者问起他的亲人,老人眼角泛起了泪花。老人说:“儿子在湖北打工,30多年没联系了,我也不想麻烦他。” 中国自古就有“百善孝为先”的劝诫,赡养老人至今都是社会提倡的美德。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是社会所赋予的义务,是国家法律所规定的义务。自父母需要子女赡养之日起,这种义务就是无条件。按照《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法律规定,子女对自己的父母有赡养的义务,赡养包括生活上的照料、经济上的供养、经济上的慰藉。 现实生活中,很多子女以为只要给老人钱,让老人生活就可以了,但《老年人权益保障法》里还包含的另一义务就是精神上的慰藉,即要经常给老人打电话,时常回家看看等。同时,子女对老年人的医药费也应给予支持、支付,以及保证自己父母居住权等。这一切都表明我国从法律上就赋予了子女对自己老人的赡养义务,如果违反,应该追究相应的刑事责任或民事责任。 罗财发老人已经102岁,不论从哪方面,其在湖北打工的儿子都该对自己年迈独居的父亲负有赡养义务。如果罗财发老人的这个儿子还健在,或许也已步入老年了。且不说这个儿子现在有没有能力赡养老人,就说他30年前能去湖北打工,显然还是具备这一能力的,至少和老人“联系”一下的能力还有的。但令人不解的是,作为儿子,此前30多年来一直就没和自年迈己独居的父亲联系过,这显然不是能力上的问题,而是他自那时起就将已经需要赡养的父亲遗弃了。从罗财发老人说的“不想麻烦他”,姑且他的这个儿子还健在,也可能现在已是儿孙满堂、正在享受天伦之乐。 在记者采访中,双脚缠满绷带的罗财发老人讲述地震时的惊心一幕。“我以前是五六点起床,但地震当天身体不舒服,就没起床,谁晓得地震把房子晃得好凶,我赶紧往外跑,结果墙砖和门柱砸到我俩腿上,我喊了好久也没人听见。邻居都住得远,最后我费了好大力气才把墙砖扒开,爬到街上喊救命。” 面对这个可怜的老人,笔者不想让谁去追究他的儿子是否犯了遗弃罪,只想说已经102岁的罗财发老人真的需要儿子的赡养,哪怕是这对父子曾经有过什么恩怨。如果儿子的体力受限制,那么儿子的儿子也该有替父尽孝的义务。都说“家有老人是个宝”,那么一个拥有百岁老人的家庭岂不更是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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