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启动以来

陕西法院迅速行动

开庭审理相关案件

加大普法宣传

掀起打击整治养老诈骗的强大攻势

切实守好百姓的“养老钱”

西安市未央区法院

近日,西安市未央区法院公开审理了一起某人寿保险公司业务员以高额利息引诱老年人投资的诈骗案。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李某某等8人均系某人寿保险公司业务员。2020年9月起,李某某等8名被告人为牟取不法利益,利用其保险公司业务员的身份,物色有一定经济实力的老年客户,谎称将钱款存入虚构的“万能账户”可获取高额利息,诱骗老年人以个人保单担保借款,贷款到账后即将钱款转入被告人个人账户,用于个人挥霍。8名被告人利用上述方式诈骗的四位老人年龄均在70岁以上,诈骗总金额达40余万元。

针对当前疫情防控形势,鉴于8名被告人分别羁押于不同场所,为从快审理并确保庭审顺利进行,未央区法院采用分别提审、视频开庭的方式,充分保障了被告人、辩护人的诉讼权利。

因案件复杂,本案将择期宣判。

西安市雁塔区法院

5月12日,西安市雁塔区法院前往雁塔区政务服务中心开展防范养老诈骗、电信网络诈骗及《反有组织犯罪法》宣传活动。

法官干警通过以案释法、发放宣传手册、现场答疑等方式,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来往群众介绍了生活中常见的养老诈骗“套路”、养老诈骗犯罪、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特点和严重危害,提升了广大群众的安全防范意识。

西安市碑林区法院

近日,西安市碑林区法院刑事审判庭法官干警先后深入所辖白庙社区、下马陵社区、东仓门社区等地,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宣传活动。

活动中,法官干警们通过入户走访、展板宣传、发放张贴宣传资料及宣传品等方式,积极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宣传活动。同时,结合所办理的典型案例,向老年人讲解犯罪分子以“养老服务”、投资“养老项目”、销售“养老产品”、宣称“以房养老”等为名,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各类诈骗违法犯罪手段及识别防范技巧。

此次活动,帮助老年人提高了法治意识,引导广大群众积极主动提供违法犯罪线索,以实际行动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西安市鄠邑区法院

5月12日,西安市鄠邑区法院法官干警走上街头,通过发放防养老诈骗宣传册、讲解防诈骗案例等方式向过往群众开展防诈骗宣传。

法官干警们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老人们揭示了犯罪分子的诈骗手段,并对当前诈骗行为的方式、特点进行了详细的讲解,提醒老年人面对陌生人以投资“养老项目”、提供“养老服务”、代办“养老保险”、开展“养老帮扶”等方式发放赠品、免费体检的情况一定要提高警惕,切勿因贪图小便宜落入诈骗圈套。

通过此次活动,进一步加大了社会面防范养老诈骗的宣传力度,将诈骗分子惯用伎俩、套路公布于众,提高了老年人的防范意识和防范能力。

清涧县法院

5月11日,清涧县法院组织法官干警到社区、小区、广场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普法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法官干警通过悬挂横幅、发放宣传手册、现场讲解等方式向老年人开展普法宣传,针对老年诈骗活动的主要类型、常见手段和防范对策,帮助老年人提高法治意识和识骗防骗能力,并叮嘱老年人不要贪图小利,不要听信陌生人的“甜言蜜语”,遇到问题第一时间和儿女沟通或者拨打报警电话,使老年人远离不法侵害。

此次活动,共发放各类宣传资料1000余份,现场向群众解答法律问题30余人次,老年人纷纷表示,此次普法宣传及时生动,让他们进一步增强了识骗防骗能力。

绥德县法院

5月11日,绥德县法院组织法官干警到府州广场开展防范养老诈骗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干警们通过悬挂横幅、发放宣传资料、现场讲解等方式向老年人宣传针对老年诈骗活动的主要类型、常见手段和防范对策。采用“以案说法”的形式,例如“理财骗局”“养身排毒骗局”“ 保健品骗局”“免费赠送骗局”等案例,使老年群众进一步认识到保健品诈骗、缴纳养老金诈骗、“温情”骗局的危害。

此次活动,提高了人民群众对养老诈骗犯罪的防范意识,营造了打击整治养老诈骗犯罪的良好气氛。

神木市法院

5月12日,神木市法院组织法官干警在继业路广场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普法宣传活动。

法官干警在人流量密集的广场上,布置场地,悬挂横幅,摆放好宣传册,并给来往的群众发放印制的《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倡议书》,以当前犯罪分子提供的“养老服务”、投资“养老项目”、销售“养老产品”、宣称“以房养老”、代办“养老保险”、开展“养老帮扶”等诈骗套路为切入点,分析了养老诈骗犯罪的各种表现形式。

通过此次普法宣传,提醒老年群众守“钱袋子”,为广大老年群众安享晚年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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