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我想写份遗嘱把我现在的房子留给儿子,但是感觉去做公证很麻烦,我想手写一份遗嘱可以吗?以后儿子能不能凭我的遗嘱取得房屋的产权。

答: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只要遗嘱的内容和形式符合法律要求,就是一份合法有效的遗嘱。您儿子当然可以根据您的遗嘱继承房产。但是要取得房产所有权必须办理过户登记仅凭一份自书遗嘱是办不了房屋产权过户等记的。

司法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联合发出的《关于房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证的联合通知》第二条规定:“遗嘱人为处分房产而设立的遗嘱,应当办理公证。遗嘱人死亡后,遗嘱受益人须持公证机关出具的“遗嘱公证书”和“遗嘱继承权公证书”或“接受遗嘱公证书”,以及房产所有权证、契证到房地产管理机关办理房产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

目前,房地产管理机关根据这个通知,涉及到房产继承过户登记的都要求有公证遗嘱,如果现在不办理遗嘱公证,您儿子以后就要和您的其他法定继承人再签订一份协议,并且同样要经过公证才能办理房产过户。如果其他法定继承人不配合,就只能用诉讼方式解决了,为了避免以后过户时麻烦,建议您还是去做公证遗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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