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丰富完善养老服务驿站功能 推进我市社区养老良性发展的建议

哈尔滨市归国华侨联合会
哈尔滨市第十五次党代会明确提出了着力打造“七大都市”的奋斗目标,绘就了冰城跨越发展、全面振兴的美好蓝图。围绕打造“宜居幸福之都”目标,完善多元化、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提升老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有力推动我市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
一、哈尔滨市养老服务现状
根据第七次人口普查显示,截至2020年底,哈尔滨60周岁及以上户籍老年人口比重为21.98%,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比重为14.65%。我市面临较大的人口老龄化压力。市委、市政府在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十三五”期间,我市养老服务能力显著提升。全市参与居家养老服务的企业已发展至500余家,产品覆盖6大类50多个品种,受益老龄人口达到50余万。已建成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驿站14个,社区老年人照护中心20个,20家养老机构开展延伸服务,22个社区成为老年宜居试点社区,66个三社联动项目开展助餐、助浴、助洁等服务。全市专业化涉老企业已达近百家,为老服务社会组织248家。134家医疗机构设置养老床位、康养结合型床位近8000张。23个养老机构与17个外地城市养老机构签约。
同时,我市在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中尚存在一些难点,养老服务驿站的市场化运营服务能力、服务质量和生存能力是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中的一个薄弱环节。
二、存在的问题
(一)养老服务驿站与社区缺乏有效互动
养老服务驿站处于社区内部,部分养老服务驿站却很少主动与社区联络沟通,且与社区内老年人照护中心等其他养老机构缺乏有效业务合作,无法形成区域性养老互助合力,养老资源闲置与资源紧张情况在特定时间内并存。
(二)养老服务驿站工作人员较少,综合能力不强
养老服务驿站一般有1-3名工作人员,既要服务又要值守,还需应对老年人临时需求,工作人员需要具备综合性较强的业务能力。目前驿站的工作人员人手不足且整体素质明显达不到经营驿站所需的服务水平。
(三)服务资源未有效整合与利用
由于先占利益和开发成本等因素,养老服务驿站运营者的服务资源有限,市场优质充足的养老资源没有被有效地整合到养老服务中,市场资源的优化配置作用尚未显现。
(四)服务产品定价影响市场培育
除了政府要求的规定项目之外,养老服务驿站在引进服务商或自有额外服务时,没有充分考虑到驿站的特殊性,缺乏必要的市场调研,制定的服务价格出现免费和高价两个极端情况,不能做到分类保障、多层供给。
(五)驿站服务推广传递渠道不畅
由于多种因素的制约,养老驿站的设立与服务内容未得到广泛的宣传推广,导致政府的好政策很多老年人家庭不知道、不清楚、不相信、不消费,驿站面临上门难、入户难、获客难的困境。
 

三、对策建议
(一)坚持党的引领,将驿站的工作纳入街道和社区工作职责
建议将养老服务驿站列为街道党组织领导下的社区为老服务站点,发挥驿站在基层治理中的作用,使养老服务驿站既是民政部门为老服务系统的网点,又是街道办事处和各社区居委会开展为民便民服务的站点,发挥其组织、协调、监督、管理的作用;将驿站工作纳入其工作范围,做好驿站运营服务商的遴选和过程管理,予以扶持和支持,实现有序服务,避免恶性竞争。
(二)坚持集约经营,有效推进驿站提质增效
建议发挥区域养老服务机构的统筹作用与运营能力,优化社会与市场资源配置,提倡以区域养老服务机构为核心,将服务延伸到驿站,实现驿站集约化经营管理,在增加驿站服务内容的同时,降低运营成本,提高服务质量,提升驿站效益。
(三)分类分层,满足社区养老服务多种需求
建议社区实施分类分层的养老服务。针对不同的老人群体和多种需求,在养老驿站的服务产品设计与提供方面,实现政府出资的兜底基本服务、半市场化的普惠制服务、完全市场化的增值服务全覆盖,推行服务产品的黑白名单制,规范经营范围。
(四)社会参与,搭建各类服务资源联盟平台
建议搭建行业服务资源库、社会志愿服务力量等各类资源的联盟平台,制定各类资源进驻驿站的合作合同范本,规范社会力量参与,引入社会各界各层级老年代表参与对驿站的日常监管,使养老驿站能够在社会上获得更多为老服务资源链接和有效供应。
(五)人才为要,提升养老职业满意度
建议利用社会资源,结合线上线下方式,持续开展驿站人才的阶梯式职能培训,实行区域资格证书管理,形成高中低搭配人员队伍。同时,重视各层次养老人才职业规划及待遇,提升养老服务人员的职业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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