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推动个人养老金发展的意见》(下称《意见》)。建信基金认为,《意见》出台,标志着筹划多年的个人养老金制度终于落地。个人养老金将有效提高居民退休后收入对于退休前工资的替代率,增加居民老年生活保障,也将吸引更多具备长期价值投资理念的资金入市,为资本市场发展起到“压舱石”的作用。未来,以公募基金为代表的专业金融机构将在养老第三支柱建设中扮演不可或缺的角色。

  公募助力养老第三支柱建设优势明显

  根据《意见》,个人养老金制度将以账户制为核心,并将以税收优惠等政策推动居民积极参与。个人养老金的缴费完全由参加人个人承担,自愿参加、完全积累,每年缴纳个人养老金的上限为12000元,未来预计还会出台税收优惠政策的相关细则。每个参加人通过独立的养老金账户,根据自身情况选择购买符合规定的银行理财、储蓄存款、商业养老保险、公募基金等金融产品,构建自己的养老金投资组合。

  建信基金表示,作为以“合规、诚信、专业、稳健”著称的资管子行业,公募基金在开展养老金投资、助力养老第三支柱建设方面具有显著优势。

  具体而言,一是投资管理专业。经过20余年发展,公募基金秉持价值投资理念,长期业绩优异,尤其是权益投资能力突出,或成为个人养老投资的长期收益来源;二是普惠金融属性。公募基金投资门槛低、规范透明,天然具有普惠“底色”,并持续向投资者提供陪伴与服务,或成为个人养老金账户的一类工具型产品;三是养老金投资管理经验丰富。在基本养老金、年金基金以及社保基金管理中,公募基金参与时间最早,参与机构数量最多,是我国养老金投资管理的主力军。

  目前,全国社保基金18家境内委托投资管理人中,公募基金占据16席;第一支柱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21家投资管理人中,14家是公募基金管理人;年金基金22家投资管理人中,11家是公募基金管理人。截至2021年底,基金公司受托管理的社保基金、基本养老金、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规模合计约4万亿元,超过我国养老金委托投资运作规模的50%,助力全国社保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企业年金分别实现8.5%、6.9%、7.3%的年均投资收益率。

  在建信基金看来,个人养老金制度的出炉,对我国构建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和规范发展第三支柱养老金体系具有重要意义。公募基金应勇于担当、把握机遇,回归价值投资的初心与本源,做好养老资金的投资管理与服务,促进资本市场与长期资金的相倚相利、正向循环。

  公募养老FOF大有可为

  建信基金认为,随着我国老龄化程度的不断加深,养老FOF已成为越来越多人的养老选择,后续有望纳入个人养老账户的可投资范围内。养老FOF属于“基金中的基金”,投资一只养老FOF,相当于“一篮子”买入由基金经理精选的多只产品。FOF基金强调分散组合投资风险、科学筛选基金、动态调整策略,并且可灵活布局于各类资产,在严控风险的基础上,力争长期稳健收益。

  养老FOF分为养老目标风险FOF和养老目标日期FOF。据建信基金介绍,养老目标风险FOF风险特征清晰,产品分为高、中、低三个风险等级,具备一定工具属性,投资者可以将养老目标风险FOF当成个人养老账户的一类配置工具。

  建信基金表示,选择养老目标日期FOF的投资者则可以把资产配置的权利,交给专业基金公司,基金公司基于投资者不同的退休日期,进行全生命周期的配置管理,动态调整资产配比,投资根据自己的退休日期选择相应目标日期的养老FOF即可。

  建信基金认为,在当前大力发展养老第三支柱的背景下,满足养老理财目标的产品将成为公募基金的一个重要发展方向,产品数量和规模有望进一步提升。公募基金应发挥专业投研优势,为养老第三支柱建设、居民养老金的稳健增值作贡献。

  具体而言,一是完善养老产品线,根据不同人群的风险特征、退休日期,推出各类相适配的养老FOF;二是应用先进的资产配置理念,在养老投资中不断完善投资组合,尽最大可能使投资结果与投资者养老目标的诉求趋于一致,帮助投资者提高养老投资的胜率;三是做好个人养老金制度的普及和传播,通过努力让更多的人纳入到养老第三支柱的体系中,并做好相应的投资者保护。

  “个人养老金投资在我国尚属于新生事物,公募基金应引导投资者培养健康的投资养老习惯,传递尽早进行养老规划的理念,让更多的人能够受益于养老政策,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依、老有所乐、老有所安’。”建信基金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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