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天津市民政局关于推进社区嵌入式养老服务机构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嵌入养老意见》”)出台,以大力发展社区嵌入式养老服务机构(以下简称“嵌入式机构”)为新动能,改革养老服务供给方式,破解大城市养老基础性、结构性难题,努力实现补齐硬件设施短板与提升专业服务水平双突破,以专业化实现精细化,进一步强化人文关怀、提升津城温度,满足“原居养老”需求,切实增强全市老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嵌入养老意见》明确了任务目标,按照“1+N”思路,到“十四五”末,每个街道(乡镇)建设不少于1家区域型嵌入式机构、N家社区型嵌入式机构。2021年,在“津城”“滨城”和其他有积极性的区先行先试,全市开展60家试点。2022年,各区大力发展嵌入式养老服务,全市新增100家,实现区域型嵌入式机构覆盖全市所有街道。2023年,全市新增100家,实现区域型嵌入式机构覆盖全市80%以上街道(乡镇)。2025年,实现区域型嵌入式机构覆盖全市所有街道(乡镇),社区型嵌入式机构按需而建。

《嵌入养老意见》提出了“三入四嵌一床位”服务功能。“入托”服务。按照《养老机构管理办法》和我市养老机构有关要求,能够为老年人提供全日集中住宿和照料护理服务的短期托养服务。“入照”服务。按照我市日间照料中心有关管理运营的要求,能够为周边老年人提供日间休息、生活照料、推介转送及其他护理服务的社区养老服务。“入户”服务。能够为本社区或周边老年人提供助浴、助急、助医、助行、助洁等居家养老服务。“嵌餐”服务。具备一级老人家食堂资质和能力,能够为周边老年人提供就、配、送等助餐服务。“嵌智”服务。依托或建设智能养老服务平台,引入智能穿戴设备,能够对老年人日常行动状态进行监测、预警和远程照护,为老年人提供线上线下相结合的“点菜式”智能养老服务。“嵌康”服务。设置“健康驿站”,为老年人提供健康指导和代取药等医养康养服务,具备条件的可为有需求的老年人提供康复、护理指导。具备条件的,可内设医务室(护理站),配备相应的医务人员,鼓励实现医保定点;不具备条件的,可与附近的医疗卫生机构建立签约合作服务。“嵌护”服务。同时具备定点护理机构的资质,能够为老年人提供长期护理服务。发展家庭养老床位。可开设家庭养老床位进行入户服务。家庭养老床位要依规建设,进行必要的适老化改造,能够开展智能化监测、标准化管理、个性化服务;兼容长期护理保险服务,为照护者提供照护培训、“喘息服务”功能。鼓励嵌入式机构结合实际创新和其他形式和特色的养老为老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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