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7日,广州市政府召开《关于支持社会力量参与重点领域建设的指导意见》新闻发布会,广州市民政局二级巡视员易利华在介绍“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广州养老服务”时透露,“社会力量已成为广州市提供养老服务的主体力量”,98%的养老服务综合体、97.5%的长者饭堂、95%的生活照料服务由社会力量提供,而民办养老服务收费则“由经营者自主定价,并主动公开”。

“放开市场、放开准入、放开价格、放开资源”,这一广州养老服务领域的改革实践,即便已经不是新鲜事,但依然引来外界的不少讨论。正如此番新闻发布会所示,广州通过放开市场、优化服务、加强监管以“大力支持社会力量参与提供养老服务”的相关经验做法,已于2019年初入选国家发改委“创新政府资源配置方式”的10个典型案例,如今社会力量已成为广州提供养老服务的主体力量,正是自主定价等诸项改革措施促成的积极成果。

广州在养老服务领域的“率先放开”,本身就属于国家改革试点的范畴:早在2014年8月,广州就是国家民政部、发改委确定的42个全国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地区,“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即为明示的试点工作之一。而在此后的国家(2016年)、省级(2018年)对“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的相关改革表述中,对于民营养老机构的定价权问题,还以是否营利作了区分,民办非营利性养老机构,其服务收费标准虽也由经营者“合理确定”,但需要在财务收支状况、收费项目和调价频次等方面接受监管、监测,对照多地在相关细节上的态度,即便是2021年出台的同题文件,依然参照前述表述展开。

广州在养老服务定价领域的更深入探索,毫无疑问是国家“进一步放宽准入条件”“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精神的细节掘进。

不仅是民办养老服务定价权全面放开,广州还对公办养老机构“在确保特困低保低收入老年人免费或优惠入住,床位费、护理费由政府定价、伙食费按照非营利性收取”之外,其他养老服务收费也实行自主定价。在同类项目定价管理上,也有相当尺度的放开,广州还明确将政府举办的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原则上委托专业机构运营”,探索项目合作、公建民营等模式以提高公办养老机构资源配置效率。

让社会力量成为广州养老服务的主力军,不是一朝一夕,靠的是时时处处的点滴改进,是大刀阔斧的思路拓展。

2022年3月,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要优化城乡养老服务供给,“支持社会力量提供日间照料、助餐助洁、康复护理等服务”,是推动老龄事业和产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内容。而在此之前的一个月,国务院印发的《“十四五”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服务体系规划》还提及,要“充分调动社会力量积极性,为人民群众提供方便可及、价格可负担、质量有保障的养老服务”。

用好、护好社会力量参与城市建设与公共服务的积极性、主动性与创造性,就要通过不断地释放政策红利、展示施政诚意,尊重和保障市场主体在公平竞争环境下的合理收益。在保证社会基础公共服务的前提下,为不断增长的社会需求,提供更多元、更高质量的选择。透过广州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的实践与示范,亦可窥见城市先行先试的探索精神与出新出彩的改革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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