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如皋市财政局聚焦老年群体美好生活需求,围绕养老服务领域“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新格局,深入推进养老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增加优质养老服务供给、提升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水平提供保障。

  一、支持推进各类养老机构改革发展

  鼓励具备条件的公办养老机构实行社会化运营或改制;支持民办养老机构和服务企业依法设立分支机构,对养老服务企业(社会组织)连锁经营养老机构或承接运营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达到一定数量标准的,分别给予5万、3万、1万元一次性奖励补贴;支持农村敬老院改造升级照护型床位,推动农村敬老院转型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到2022年底,全市公办养老机构社会化运营率超过50%;力争培育1~2家有品牌、有影响力的连锁型养老服务机构(企业);重点改建2~3所以重度失能(失智)特困人员专业照护为主的供养服务机构,全市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达到50%以上,床位使用率达到70%以上。

  二、支持推进医养康养居养综合提升

  鼓励镇级医院(卫生院)利用闲置床位改建或增设养老护理院;支持推进养老服务基础建设,对符合要求的养老护理院、护理型养老机构,区分自建产权或租赁用房,给予每张床位3000~15000元不等的一次性建设或改造补助,并对养老机构进行1-5星级评定,从低到高给予机构每人每月100~300元的运营补贴;支持推进居家和社区适老化改造,对所有纳入特困供养、低收入家庭范围的高龄、失能、残疾老年人家庭,给予最急需的适老化改造;支持老年友好型社区建设。到2022年底,全市护理型养老床位占比不低于65%,力争全市30%的老旧小区完成适老化改造提升。

  三、支持推进多元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鼓励各类养老机构设立居家社区服务部,发挥自身专业优势,承接运营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延伸开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建立养老服务顾问团队,特困人员及低保对象中的中度、重度失能老年人纳入政府购买服务范围;支持推进“互联网+养老”服务,推进与户籍、医疗、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等管理系统的数据交换共享,推进智能化养老服务平台建设,为老年人提供“菜单式”就近便捷的养老服务。到2022年底,全市各镇(区、街道)标准化日间照料中心、城乡村(社区)标准化居家养老服务站设施建设、80周岁以上老人接受居家上门服务和统一规范、互联互通的全市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均实现全覆盖。

发布日期:2022年0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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