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医保局日前印发《2022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津医保办发〔2022〕19号)。其中明确,今年,天津将修订《天津市职工生育保险规定》《天津市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实施方案》,制定《天津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意外伤害医疗费用报销办法》《关于医保支持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措施》。

天津市医保局日前印发《2022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津医保办发〔2022〕19号)。

一、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应当依法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承办部门在提请局党组会议集体讨论时,应报告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情况。

二、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承办部门要认真组织实施,落实责任分工,把握时间节点,确保按时完成。

三、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实际情况,确需对目录进行调整的,各部门要认真研究论证,提出调整建议,按程序报经批准后公布。

四、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记录、材料归档和档案管理制度。决策承办部门要对重大行政决策从启动到执行的各个环节和各项活动进行记录,并予以完整归档保存,实现重大行政决策年度目录事项全部立卷归档。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完成决策后,承办部门应当自目录印发之日起十日内,整理好卷宗送局规划财务和法规处审核。卷宗样式参照《天津市重大行政决策过程记录和材料归档管理办法》执行。

根据市医保局2022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今年12月底前,天津将修订《天津市职工生育保险规定》《天津市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实施方案》;今年12月底前,天津将制定《天津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意外伤害医疗费用报销办法》;今年7月底前,天津将制定《关于医保支持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措施》。

编辑 | 霍然

来源 | 天津市医保局网站

免责声明:本网资源来自网络,不代表安养网的观点和立场,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本文地址:扩散 | 天津今年将修订生育保险、长护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