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市现有老年人口29.57万人,老龄化率居全省第7位。今年以来,全市聚焦养老群众关切,聚力养老民生实事,采取“四量并进”措施推动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

扩大普惠数量

将居家养老服务补贴覆盖人群从70周岁以上的分散供养对象、80周岁以上的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扩大到60周岁以上,全市新增1.8万人。新增6个城市社区养老服务中心、42个农村养老服务站(幸福院),覆盖率由22%提升至30%。新增41个老年食堂(助餐点),助餐服务老年人由原先不足0.2万人将有望增至6万人。

盘活资源存量

深化公办养老机构体制机制改革,将14家乡镇敬老院转型升级为集日托、全托、医养功能于一体的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实施公建民营、县乡共管,在优先保障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的前提下,推动约650张空余床位面向低收入、农村留守等社会老人开放,提高床位入住率,发挥政府现有养老资源最大社会效益。

做优供给增量

将发展100张家庭养老床位、建设3所智慧养老机构和推进258户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等多项民生实事融合推进,针对交叉的困难老年人实行家庭养老床位200元/人·月的运营补贴、200元/人·月的购买居家养老服务补贴、3000元/每户的一次性适老化(智能化)改造补助政策叠加,有效降低困难老年人养老支出成本。

提升服务质量

严格执行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基本规范,强化部门综合监管,以质量保安全、以安全促发展。全市评定三级养老机构8家、四级养老机构1家、给予行政处罚养老机构2家。已投入4900万元改造提升10所以满足失能特困人员照护需求的集中照护机构(专区),投入100万元正在联通86家养老机构视频监控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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