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养老服务条例》下月实施聚焦如何从“养老”到“享老”
    江西省民政厅17日召开新闻发布会解读《江西省养老服务条例》。 袁汝晶 摄

  中新网南昌12月17日电 (袁汝晶)江西省民政厅17日召开新闻发布会解读《江西省养老服务条例》(简称《条例》),该《条例》已经江西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并公布,将于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条例》明确了政府及其相关部门的职责,建立健全基本养老服务制度,明确市场、社会组织、家庭、机构、个人等主体定位。”江西省民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张福庆在发布会上表示,将积极构建政府主导、部门负责、社会参与的养老服务工作机制,形成养老服务发展合力。

图为江西省赣州市信丰县新田镇坪地山村老人休闲生活。(资料图) 吴鹏泉 摄
图为江西省赣州市信丰县新田镇坪地山村老人休闲生活。(资料图) 吴鹏泉 摄

  如何“养老”?

  目前,养老服务主要有居家养老、社区养老、机构养老三种形态,大体上呈现“9073”的格局,即90%的老年人选择居家养老,7%的老年人选择社区养老,3%的老年人选择入住机构养老。

  张福庆介绍,江西正推进以社区嵌入式养老院为重点、以日间照料中心为补充的社区养老服务骨干网建设,形成覆盖范围广、功能设施齐全、服务内容丰富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网络,让老年人可在熟悉的环境中享受生活照料、康复护理、助餐助行、精神慰藉等服务。

  截至目前,江西省125个市辖区街道和73个县(市)城关镇(街道)已建成具备综合功能的嵌入式养老院278个,实现全覆盖,1.2万户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居家适老化改造任务已完成15321户。

  “下一步,我们还将继续加强嵌入式养老院建设,2022年计划再建100个,同时,深入推进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居家适老化改造工程。”张福庆强调,争取“十四五”期间将完成6万户以上,并引导带动其他有需求的老年人家庭开展居家适老化改造。

  此外,《条例》针对当前养老服务设施建设中存在的布局不够合理、配建的养老服务设施“不够用”“不好用”以及交付不及时等问题作出回应。

  “我们明确按照人均用地不少于0.1平方米的标准设置养老服务设施的基础上,规定对老年人口占比超过20%的地区,人均用地不少于0.2平方米;明确居住区配建养老服务设施标准,落实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要求。”江西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刘永亮在回答记者问时表示。

初冬时节的新余市分宜县大岗山色彩层次分明,树木种类繁多。(资料图) 赵春亮 摄
初冬时节的新余市分宜县大岗山色彩层次分明,树木种类繁多。(资料图) 赵春亮 摄

  如何“享老”?

  江西资源丰富、生态良好,医养结合恰到好处。该省将依托江西优质的生态资源和中医药优势,发展旅居养老、康养小镇、森林康养等新业态,满足老年人健康养老需求,努力打造具有江西特色的全国康养高地。

  让老年人“享老”,提供优质的养老服务从业人员也必不可少。江西大力实施养老服务人才培养“领头雁”计划和养老护理员素质提升工程,实现全省养老院院长培训全覆盖,每年培训养老护理员2万人次以上。

  《条例》还用专章对养老服务从业人员培养培训、入职奖补、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劳动保护、薪酬待遇、职称评定等进行了规范,完善了人才队伍建设的激励措施。

  江西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优化养老服务市场环境,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养老服务,养老产业不断壮大,老年人多层次、多样化养老服务需求不断得到满足。(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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