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麦养老保险体系

6.1.主要结构

非缴费养老金制度是指无需缴费、满足一定条件即可领取的养老金制度,资金大 都来自于税收,本质为一种财政转移支付。丹麦最早建立了非缴费养老金制度,与德 国 1889 年建立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被视为世界养老金的两大源头。丹麦的养老金体 系促进了北欧地区福利化非缴费型养老金制度的建立。但在之后的发展中,丹麦又演 化了相对独特的模式,尤其体现在缴费型制度的养老金。丹麦的养老金体系的制度基 础为国家法律和法规和集体劳动协议(collective labour agreements,CLA),2021 年政府投入相当于 GDP 8.2%的资金于养老金体系。目前其养老金体系的第一支柱包 含国家养老金,第二支柱为 ATP 养老金和职业养老金,第三支柱为各种形式的个人储 蓄养老金。

(1)第一支柱:国家养老金

丹麦国家养老金建立于 1891 年,开创了非缴费型养老金制度,支出依赖政府财 政拨款,是一种福利性质的养老金。凡在 15 岁到退休年龄之间在丹麦生活过三年的 公民,或生活 10 年的非丹麦公民,在达到退休年龄时均可领取。但若生活不到 40 年, 养老金将按比例降低。国家养老金的提取不可提前,但可以推迟,选择推迟领取养老 金水平会有所提高,不过最多可推迟 10 年。国家养老金分为基本部分和补充部分。 基础部分大约相当于社会平均工资的 20%,在发放时会考察成员收入,若收入超过一 定额度,会适度减少金额。补充部分主要面向贫困老年人,防止老年贫困,同样会进 行收入检验,若其 ATP 养老金和职业养老金的收入超过 69800 克朗,也将会相应地减 少发放。

(2)第二支柱:ATP 养老金和职业养老金

丹麦 ATP(Arbejdsmarkedets Tillægspension)养老金建立于 1964 年,主要是作 为国家养老金的补充,属于 DC 型养老金。ATP 具有一定的强制性,所有周工作时间 超过 9 小时的员工均需加入,个体户可自愿加入。根据 OECD 的年度报告,2021 年其 覆盖率达到了91.9%,已有540万人加入。费用由雇主和员工共同承担,雇主缴纳2/3, 员工缴纳 1/3。与常规的 DC 型养老金不同,ATP 并不要求成员按收入的一定比例缴费, 而是根据工作时间的长短进行定额缴费,工作时间越长,缴费金额越高。在计算待遇 时,ATP 养老金又具有 DB 制度的一定特征,ATP 管理机构承诺一定的收益率,但同时 还根据基金投资情况追加“分红利率”,这体现了 DB 制度的特征。从整体待遇水平看, 其待遇水平较低,主要是作为国家养老金的补充,甚至低于国家养老金的替代率,不 过其覆盖率高、且投资效益较好。

丹麦的职业养老金也具有一定强制性,覆盖率较高。从当前情况看,所有公共部 门员工以及大部分私人部门员工都已加入职业养老金计划。养老金的待遇与缴费额相 关,缴费由雇主和员工共同承担,比例与 ATP 相同。不同收入群体,缴费率不同,通 常在在 10%~18%之间变动。

(3)第三支柱:个人储蓄养老金

丹麦的个人储蓄养老金包括失业保险金计划(UIBs)、自愿提前退休计划(VERP) 和其他养老金。

加入 UIB 和 VERP 计划,首先要加入丹麦的失业保险基金协会(A-kasse),自愿 成为 A-kasse 的会员。入会的要求包括年满 18 岁,距离达到退休年龄 2 年以上,并 且居住在丹麦。

目前约为 75%的员工(包括自雇)加入了 UIF。UIBs 用于失业后的救助与保障。 申请加入时,可以全职保险和兼职保险之间进行选择。全职保险保费更高,但如果失 业,将获得更多失业救济金。领取补助有一定的要求:加入失业保险基金 1 年,且近 3 年的收入满足条件(2022 年的条件:全职投保人,246.924 丹麦克朗;兼职投保人, 164.616 丹麦克朗)。投保人可以在所在地的就业中心登记注册简历两周后领取补助, 补助金额由失业前两年内收入最高的 12 个月计算,最高可达退休前收入的 90%,可 领取两年。

VERP 是为自愿提前退休成员提供生活补偿的养老金,需要缴纳至少 30 年。由于 VERP 的发放金额较高,是一种减少劳动力市场竞争的有效手段,VERP 对于低收入群 体有更高的吸引力。不过近年来,政府鼓励公民延长工作时间,VERP 享受的政策照 顾力度在下降。

此外,丹麦还有“资本养老金”、“利率养老金”和“租金养老金”等个人储蓄养 老基金,都会享受一定的税收优惠,但领取的方式不同,税收激励也不同。

6.2.投资运营情况

丹麦是目前 世界上养老金资产占 GDP 比重最大的国家,达到了 229%。从养老金的整体投资情况 看,投资于股票的比例为 25%,在经合国家中处于中游。

在丹麦的养老金体系中,ATP 覆盖了 92%的就业人口,覆盖率在经合组织国家中 位居第四。并且作为一个 DB 制度的养老金,在老龄化人口结构的社会中,以较低的 缴费水平和管理费用维持了收支平衡,且能产生盈余,其投资管理能力可见一斑。我 们重点介绍 ATP 的投资运营情况。

ATP 近十年来的平均收益率为 9.89% ,甚至在 2011 年高达 26.2%。2021 年的收 益率更改了计算形式,与前几年不具比较意义。根据 ATP 年报,2021 年基金收益为 496 亿丹麦克朗,2020 年这一数字为 299 亿。与高投资收益同时存在的是较低的管理 费用,长期以来,管理费用占集团总资产的比重均不超过 0.5%。

ATP 养老金的管理由 ATP 集团负责。ATP 集团是丹麦议会委托政府发起的基金管 理机构。其组织结构包括董事会、监管委员会、执行委员会和职业经理人,采取集团 化经营的方式,由母公司和旗下13家子公司组成,集团内下设多个功能部门。ATP将 其收入来源概括为四个方面:养老金管理,投资管理,对冲管理和咨询服务。养老金 管理是 ATP 集团的常规业务,主要是对雇主和员工费用的征缴及养老金的发放。投资 管理是 ATP 集团最重要的经营活动,主要是针对 ATP 养老金资产进行资产组合管理和 风险管理。对冲管理主要由 2006 年 ATP 集团成立的对冲部负责,对 ATP 的资产进行 投资对冲,手段包括利率掉期、国债回购、汇率掉期等。咨询管理是 ATP 集团利用其 积累的养老金管理经验,为其他的养老金计划提供咨询服务。

ATP 集团的管理目标是通过合理的资产配置获得最大的资产收益,最终使其在长 期能够偿付到期参保人养老权益。其将资产管理活动归结为两个方面:对冲管理和投 资管理。对冲管理主要是规避 ATP 养老资产可能面对的利率风险,保证 ATP 可以获得 名义利率收益;投资管理则是为了规避通货膨胀的风险。ATP 集团对投资收益的要求 是至少在剔除了通货膨胀的影响后,可以消化掉人口结构变化带来的养老金支付压力。

最早的 ATP 资产管理是没有对冲管理这一方面的,直到业务开始涉及非欧元结算 债券,ATP 才首次被动地运用外汇对冲工具来抵御汇率变动风险。2001 年,ATP 第一次真正地采取积极对冲计划配置自己的资产,选择通过长期固定利率的政府债券或利 率掉期来对冲掉养老金面临的利率风险,2005 年对冲计划达到了对养老金资产的全 覆盖。ATP 的对冲管理成功的将整年养老金的实际价值保持在相对稳定的水平。不仅 如此,对冲管理还可以熨平个人缴费全周期的养老金价值,其原理如下: ATP 养老金 制度计算收益包括市场利率部分和固定利率部分。在缴费的前 40 年,ATP 养老金都 将以市场利率来计算收益,但在 40 年之后,将不再按照市场利率计算收益,而是采 取固定利率,且固定利率通常高于之前的市场利率。

投资管理方面,20 世纪 90 年代以前,ATP 集团的投资组合主要集中于丹麦国内 的证券市场,包括股票与债券,主要投资于债券,包括政府债券和抵押债券等。20 世纪 90 年代以后,ATP 尝试提高其投资组合中股票的比例,从 1990 年的 22% 提高到 1999 年的 43%,国内外股票市场的比例是 6∶4;在债券投资方面,政府债券还是占主 导地位,其次是抵押债券、通货膨胀债券和很少一部分的国外债券。同时,ATP 开始 了对房地产的投资,起初占到整体投资的 3%。1999 年,ATP 采用了一种全新的资产 投资组合战略指导思想,强调在投资策略中要采取科学的分析方法和恰当的使用投资 工具,结合历史资料,综合考虑养老金资产的长期特性,资产的绝对和相对规模,不 同市场的证券供求关系。随着 ATP 养老金资产在 20 世纪 90 年代末急剧增长,丹麦国 内资本市场不足消化庞大的 ATP 养老金资产。此后,ATP 提高了国外债券的投资比例。 在当时的股票投资组合里面,所持有的 10 只股票占组合资产的 50%以上,相当于 ATP 投资资产的 20%,同时,持有的三种最主要的抵押债券资产,占全部投资资产的 30%, 风险集中度非常高,亟需分散风险。因为欧洲一体化进程中丹麦货币挂钩欧元,主要 选取了欧洲国家债券。21 世纪以后,ATP 集团的投资策略更加凸显分散化和多样化的 特征。

近年来,丹麦 ATP 养老基金投资方向集中在政府和抵押债券、股票、信贷、私募 股权、基础设施、房地产以及应对通胀的投资产品等,投资收益较为可观。与 2020 年相比,2021 年 ATP 养老基金取得了更好的成绩,收益达到了 496 亿丹麦克朗,为 历史最高值。特别是在通胀调整工具类别,投资收益高达 277 亿丹麦克朗;其次是国外股票、私募股权和国内股票,收益分别是 146 亿丹麦克朗、135 亿丹麦克朗和 76 亿 丹麦克朗;但债券的投资带来了负收益,亏损了 201 亿丹麦克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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