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们来分享这么一个例子,青岛市民姜女士今年80岁哈,她每个月有养老金7000多元,还获得150万的拆迁款,还有60万的存款,另外还有一套80多平方米的房子。按理说啊,有房,有这么多存款,还有这么高的养老金,不用向子女索要赡养费,她的老年生活应该过得很好。但是最近呢,偏偏她把三个女儿告上法庭了,要求三个女儿支付医疗费2.5万元,护理费1.8万元,房租3.6万元、生活费2.5万元,加起来一共是10.2万元。


张律师,你看啊,有房子,还有这么高的存款和养老金,还要女儿支付房租费,让人想不通哈。那到底是什么情况呢?让我们来仔细看一看哈。


姜女士说,她有三个女儿,大女儿今年60岁,二女儿今年56岁,小女儿今年50岁。大女儿和二女儿的退休工资,每月都有9000多块钱,而小女儿的退休工资每月只有2000多块钱。她虽然每月工资有7000块钱,但是她身体不好,有高血压、直肠癌等疾病,大腿骨还骨折了,所以每个月花销挺大的。但是自从老伴去年去世后,大女儿和二女儿没有尽到照顾和赡养自己的义务,所以她一纸诉状将三个女儿告上法庭,要她们支付抚养费、生活费、租房费等费用。


对于母亲将自己告上法庭,大女儿和二女儿很是委屈,她人说,母亲在诉状里说的,她们没有尽到照顾和赡养母亲的义务,这不是母亲的真实意思表现。其实自父亲去世以后,她们几乎每天都到母亲那里去照看母亲,这个同事和邻居都要作证。而且,母亲手下有一套住房,这里面的房租费是不符合常理的,肯定是有人在里面搅浑水。


而三女儿对母亲起诉他们三个女儿感到很赞成,她说赡养老人是子女们应尽的义务,所以如果女儿不尽到赡养义务,母亲起诉她们,也是应该的。


青岛市市北区法律文化研究会会长、律师张振海表示,老太太姜女士有150万元的拆迁款,还有60万元的存款,而且每个月还有7000块钱的养老金,这样的水平,这样高的养老金,在全国来说也是挺高的。如果老人没有特殊情况,这些钱足够她养老了。所以说,如果老太太要起诉,也不应该向女儿要房租费,可以向女儿要赡养费。现在老太太这样的条件,可以向每个女儿要500块钱的赡养费。另外,可以让三个女儿支付医疗费啊,这个费用是可以让女儿均摊的。比如老太太要医疗费2.5万元,三个女儿平摊,就是八千多块钱。


最后法院经过审判,三个女儿每月给母亲500块钱的赡养费。另外,大女儿,二女儿分别给母亲8000块钱的费用,三女儿给母亲1.6万元的费用。


小编:张律师,那三女儿为什么要给母亲1.6万元的费用呢?
张振海律师:情况是这样的,姜女士与老伴有150万元的房拆迁款,后来全部赠与给了三女儿,所以法院在查明这个情况后,三女儿要承担大部分的费用,所以判了她支付给母亲1.6万元。


小编:张律师听到这个情况啊,这个父母把150万元的拆迁款赠与了三女儿,那是不是三女儿应该承担主要赡养义务呢?大女儿和二女儿不承担也可以吧?毕竟150万元的拆迁款不是一个小数,全赠与给了三女儿。大女儿和二女儿完全可以去找父母评理,要求分得一部分。


张振海律师:是的,要是大女儿、二女儿有意见,也可以找父母分得部分拆迁款,或者也可以通过法院的去起诉,要求三女儿承担赡养父母的主要义务。
另外,法院还查明,这个姜女士有60万元的存款,但是现在只剩下20万元存款。所以,这也给大多数老人提出一个问题,在面对家庭的巨额财产的处理和理财时,父母在应该怎么去处理好自己的财产时,要多与子女人商量。毕竟老人年老体衰,各种能力有限,有时管理不好自己的财产,就会导致家庭矛盾产生。就像姜女士这样,她有拆迁款150万元,还有60万元的存款,最后只剩下20万元了,因为财产没处理好,导致需要钱治病的时候就没有钱了,甚至现在姜女士将三个女儿告上法庭,向女儿们要钱,影响了家庭的和谐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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