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南省株洲市荷塘区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一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依法严惩以养老为名侵害老年群体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活动,切实维护老年人权益。

被告人李某安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被告人陈某羊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被告人刘某源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同时责令被告人李某安继续退赔含其部门业务员非法吸收的67名集资参与人的损失395万元,被告人陈某羊退赔含其部门业务员非法吸收的15名集资参与人的损失100万元,被告人刘某源继续退赔17名集资参与人的损失176万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

2018年3月以来,杜某(另案处理)在九九富达集团(长沙市顺祥老年生活城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母公司)法人代表齐某明(另案处理)及实际控制人王某梅(另案处理)安排下,在株洲市成立长沙市顺祥老年生活城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株洲分公司,在明知所设立公司无金融资质情况下,杜某聘请了本案被告人李某安、陈某羊、刘某源等人为公司业务员,通过发传单、开推介会、带领集资参与人参观产业等形式,以年利息7%至12%和现金返利3%至4%的高额回报为诱饵,吸引辖区老年群体缴纳预定养老服务金。2019年9月,该公司因无法兑付本金和利息停止营业。长沙顺祥老年生活城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株洲分公司存续期间,共计非法吸收201名投资人存款合同总额1288.7万元,截至案发因无法兑现造成损失1145.3万元。

法院认为

被告人李某安、陈某羊、刘某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数额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鉴于本案中三被告人到案后均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并自愿认罪认罚,被告人李某安已主动退还违法所得3万元,被告人刘某源已主动退还违法所得70660元,可以依法从轻处罚、从宽处理,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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