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5日,河南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河南省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为群众挽回近亿元损失

据河南省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省专项办主任袁永新介绍,自4月11日河南省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已立案侦办涉及养老诈骗违法犯罪重要案件105起,破案46起,打掉团伙31个,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121名,公诉和审结了一批案件,惩治了一批违法犯罪分子,为群众挽回近亿元损失。

在组织领导上,成立了由4名省领导组成的高规格专项工作领导小组,从16个省直单位抽调人员组成工作专班,实行集中办公,实体化推动专项行动开展。

在线索摸排上,各地、各部门深入组织开展涉养老诈骗线索“大起底、大清查”活动,省专项办、17个省辖市和济源示范区及时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邮箱和专用信箱;河南省公安厅组织梳理近5年来涉养老诈骗警情,从中主动发现案件线索。

在行业整治上,16个成员单位立足职能,紧盯重点领域和重点行业,开展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累计查处涉诈问题310件,消除问题隐患298个。

在宣传发动上,各地、各部门统筹“线上+线下”、“传统+新型”多媒体阵地,通过举办讲座、发放传单、张贴横幅、推送视频短片等一系列宣传教育“组合拳”,在河南省迅速形成浓厚宣传氛围,有效提升了老年群众的识骗防骗能力。

坚决守护好老百姓“养老钱”“活命钱”

河南省法院审委会专职委员、省专项办成员庞景玉表示,专项活动启动以来,正在审判环节的案件共有13件,截至5月24日,河南省法院克服疫情影响,已开庭审理5件,判决4件4人,其中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以上2件2人,判处有期徒刑四年以上2件2人,判处罚金、没收财产等财产刑20.5万元,追赃挽损工作正在扎实有序推进。

2020年以来,河南省法院共审结养老诈骗犯罪案件78件134人,其中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犯罪分子46人,判处罚金、没收财产等财产刑1144.8万元。

对于造成严重经济损失以及其他严重后果或者恶劣社会影响的案件,坚决依法从严惩处,该重判的坚决予以重判;对于主动投案自首的犯罪分子,依法兑现政策;对于具有积极退赃退赔、认罪认罚、取得被害人谅解等情节的,依法从宽处理。

河南省法院严格贯彻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严格区分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严禁人为“拔高”“凑数”,确保把每一起案件都办成经得起法律和历史检验的铁案。

严查非法宣称功能食品、保健食品和器械用品等涉老领域重点产品

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省专项办副主任王建防说,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河南省市场监管系统主动摸排发现线索47件,接收地方专项办转交线索5件,发现经营不规范、存在诈骗苗头隐患的机构、企业5家。查处保健食品违法案件4件,罚没金额3.19万元。

河南省市场监管局将指导各地开展好线索核查工作,认真开展涉老食品、保健食品和器材、用品、用具等领域问题隐患摸排和规范整治,依法查处涉老欺诈、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充分发挥信用监管作用,持续加强宣传发动和教育引导,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切实维护良好市场秩序,保护老年人合法权益。

突出打击涉及“养老”领域犯罪

河南省公安厅二级警务专员、省专项办副主任邓志辉介绍,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河南省公安机关共破获养老诈骗案件46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21人,打掉犯罪团伙31个,追缴各类损失1000余万元。

“养老诈骗案件性质恶劣、社会危害性大,严重影响老年人身心健康、家庭和睦,群众对此深恶痛绝。”邓志辉说。专项行动中,河南省公安机关聚焦“六类”打击重点,突出打击涉及“养老”领域犯罪的接触性诈骗、电信网络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传销、合同诈骗、集资诈骗犯罪行为,调集精锐力量,加大攻坚力度,快侦快破了一批影响大、关注度高的典型案件。

同时,加强和识别养老诈骗犯罪团伙中可能存在的黑恶势力,深挖养老诈骗背后的腐败和“保护伞”,并结合常态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严惩。

突出打击重点,加大追诉力度

河南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省专项办成员张庆彬说,河南检方已对2021年以来的涉养老诈骗案件进行了摸排,建立了台账,进行动态管理,强化办案指导。目前河南省检察机关共有在办案件22件74人,被骗人员3300余人,涉案金额7亿余元。

张庆彬说,河南检方将紧紧围绕养老服务、养老项目等六大领域,对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诈骗、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各类犯罪,进行严厉打击。对于造成特别重大损失或者严重后果的案件,从严惩处。郑州、开封、周口等地检察机关已及时批捕起诉了一批案件。

同时,加强立案监督和侦查活动监督,对重大线索加强研判、督办、盯办,充分运用协作配合机制,推动侦查工作提质增效。

免责声明:我们注重分享,文章、图片来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如有异议,请告知小编,我们会及时删除。

依据《互联网著作权行政保护办法》第12条,《信息网络传播权力保护条例》第14条/23条,即“避风港原则”,本文中部分图片及文字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行为请及时联系客服删除,本网不对内容传播行为承担行政法律责任。不承担与著作权或相关权有关的信息审查义务。

本文地址:河南: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为群众挽回近亿元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