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市的张丽(化名)向145名老年人非法吸收资金近850万元,近日,昌吉市人民法院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张丽有期徒刑3年6个月,并处罚金20万元。目前,一审判决已生效。

张丽是昌吉市某养老服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2018年4月至2019年4月,她通过发传单、投送广告等方式,以办理旅居卡免费旅游、筹款养老、投资养老院项目返利等高额回报为诱饵,向老年人宣传“养老理财”产品,非法吸收145名老年人资金共计近850万元,返本付息200万余元,造成经济损失600万余元。

张丽承诺的高额回报远远超过了涉案公司养老服务发展的实际情况,随着该公司经营情况持续恶化,多名被害人发现他们已很难拿到收益款,意识到被骗后,他们向当地公安机关报警。

2019年6月30日,昌吉市公安局立案侦查此案。2020年1月8日,该局以张丽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向昌吉市人民检察提请批准逮捕。

昌吉市检察院审查后,于2020年1月14日对张丽作出批准逮捕决定,同时要求公安机关继续核实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金额,查明资金流向,及时开展资金查扣冻等追赃挽损工作,查明系公司犯罪还是个人犯罪。

2020年6月14日,昌吉市公安局将张丽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案移送昌吉市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机关经审查认定此案系个人犯罪,确定了集资参与人数、吸收金额、返还金额、查扣冻结财物情况后,于2020年9月14日向昌吉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法院审理后认为,张丽作为昌吉市某养老服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以高额返利为诱饵,向不特定人员非法吸收资金近850万元,数额巨大,其行为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经核算,尚有600万余元应予归还集资参与人。

近日,昌吉市法院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张丽有期徒刑3年6个月,并处罚金20万元。

法官提醒

近年来,针对老年人养老钱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主要有三个特点:

一是犯罪对象针对性强,犯罪成功率高。以“养老服务”为由的非吸案件投资人以工薪阶层为主,且大多数为中老年人。该类人群文化水平普遍不高,有一定闲散资金但缺乏相应的理财经验和法律知识,容易成为被骗对象。

二是善打感情牌,步步引诱投资人投资。此类案件中的犯罪嫌疑人除了许以高额回报,提供好的“投资体验”也是实现吸引投资的重要手段,尤其是面对退休后生活圈相对封闭的老年人,犯罪嫌疑人为他们提供舒心的体验是决定老年人投资的重要因素。

三是犯罪手段隐蔽性强,作案手法已趋成熟。此类案件多以养老服务名义向公众开展宣传,以此吸引老年人投资,具有很强的欺骗性和隐蔽性。

为预防和减少此类犯罪,就要提升普法宣传精准度,司法部门应精心设计宣传内容,切实将法律政策解读、典型案例剖析等通过生动形象的形式表现出来,深入社区、老年大学等开展法律和理财知识宣传,提升中老年群众对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的识别能力和防范能力。另外,子女与父母应增进沟通和相互关爱,及时了解父母投资选择,及时提醒他们远离风险。

来源:新疆法制报记者 张卫玲 通讯员 付肖 王岩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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