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 王楠 董柳 通讯员 陈康秀 陈育敏

图 / 刘江涛

以赠送小礼品为 " 诱饵 ",利用高利息回报骗取老年人积蓄。5 月 30 日,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对一起涉养老集资诈骗案二审宣判,以集资诈骗罪判处刘某有期徒刑 7 年 6 个月,并处罚金 10 万元。吴某、李某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 3 年 6 个月和 3 年,并处罚金 5 万元,并责令退赔被害人损失。

 


法院审理查明,刘某等三人共同开办了一家 " 养老生活馆 ",打着 " 老人家幸福的晚年,用我们的爱心托起 "" 把父母交给我们,您放心上班去 " 的虚假宣传口号,以街边配发宣传单、免费送鸡蛋、大米和免费旅游等吸引老年人进店;通过外出旅游集中上课、店内抽奖等形式,谎称 " 公司实力雄厚、对外有大额投资可获得丰厚回报 ",以此骗取老年人信任,投资办理季度会员、年度会员,并承诺到期全额返回本息并享受高息回报。该公司还以 " 先交钱先竟得 " 的 " 抢福利 "、介绍新会员可获得奖励等形式骗取更多的老年人投资,先后诈骗 23 名老年人 103 万余元。

 

法院审理认为,刘某等三人无视国家法律,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集资诈骗罪,三人的犯罪行为严重侵犯老年人合法权益,社会危害性大,影响恶劣,后果严重,应予以严惩。

法官提醒,以 " 养生为名 " 把恶手伸进老年人的 " 钱袋子 ",是近年来犯罪分子常用的诈骗手法。本案中,犯罪分子用 " 免费礼品 " 吸引老年人踏入 " 养生之门 "、用 " 返本付息 " 套路吸引老年人走上 " 致富之路 "、用 " 连环福利 " 圈套蒙骗更多老年人 " 入局上套 ",让很多老年人防不胜防、上当受骗。法官提醒,诈骗分子往往利用了老年人对养生较为关注的特点,打着 " 关爱老人 " 的旗号,以投资理财获取高额回报、富享晚年等为名重重设置陷阱。老年朋友要做到不轻信、不盲从,才能做到 " 不因小利而受大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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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地址:3 人获刑!惠州一养老生活馆以“养老之名”诈骗老人逾百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