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辽宁大连警方侦破一起以组织旅游、赠送礼物等引诱老年人投资的养老诈骗案件,为老年人挽回经济损失300余万元。

承诺投资保本保息

几个月前,李阿姨、于大爷等人心急如焚地来到辽宁省大连市公安局沙河口分局经侦大队报案称,2020年以来,大连某科技有限公司、大连某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某营业部通过开大会、发传单等方式与他们签订“产品订购协议”“入股协议”及其他投资产品协议,营业部负责人李某承诺投资保本保息,然而合同到期后公司始终没有兑付,李某也一直联系不上。

“我偶然路过这家公司门口,工作人员说他们公司从事旅游和产品项目投资,不仅与本市知名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有合作,而且还涉猎农产品、海外投资等项目。目前公司正处在业务规模拓展阶段,此时到他们公司投资,不仅可以免费获得各种旅游线路体验、海鲜产品礼盒,合同到期之后还能收回本金和可观的利息收益。我当时就被吸引住了。”于大爷向民警讲述事情的来龙去脉。

于大爷起初带有一丝顾虑,在正式投资前他多次到这家公司了解情况,有时还带着朋友帮忙看门道。这家公司的业务员每次都很热情,而且能说会道。李某更是经常带着像于大爷这样有投资意愿的客户搞活动,如泡温泉、聚餐等。

由于这些活动大多是免费的,于大爷感觉李某很有实力,也很讲究,于是放下顾虑,开始在这家公司投钱。

一开始,这家公司确实组织了一些旅游活动,也给过于大爷各种礼品。但很快,公司就开始拖延旅游项目的安排,到了合同该兑付的时候又找各种理由推脱。直到李某消失,于大爷等人才惊觉上当。

拒不兑付携款潜逃

接到群众报案后,沙河口公安分局高度重视,成立以经侦大队警力为主的专班开展工作。

经查,李某与大连某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签订为期两年的“门市部聘用经营协议”,双方约定在合同持续期间,李某可以以该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名义开展旅游业务,但是需要将签约的客户信息以及收取的旅游款上报总公司,由总公司具体开展旅游项目安排。李某假借该旅行社有限公司某营业部之名,实际上却是以自己成立的大连某科技有限公司进行非法集资活动。

李某以高额投资收益为诱饵,采用签订“产品订购协议”“旅游产品销售合同”“入股协议”等书面合同的方式,承诺客户在其公司投资不仅保本保息,还能获得免费旅游项目体验,其以大连某科技有限公司、大连某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某营业部的名义,吸纳100余名老年人累计300余万元投资款,后又以疫情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为由,拒不兑付合同内容并携款潜逃。

此案相关证据初步锁定之后,侦查员开始着手确定犯罪嫌疑人李某的行踪,但此时李某已潜逃外地并更换联系方式。出于对案件后续侦办以及及时追赃挽损的考虑,侦查员将工作重点转移到了涉案资金锁定上。

投资者交款大多采用现金和银行转账方式,在对已掌握的李某银行卡查询后并未发现赃款余留,侦查员在重新梳理100余名投资者的交款方式后,发现其中几人采用POS机刷卡方式付款,通过两张尚能看清具体内容的POS机刷卡小票,侦查员锁定李某曾使用的POS机商户编号,追查到该POS机绑定的银行卡。在发现该银行卡中尚有100余万元未转移的赃款后,侦查员立即对该银行卡予以冻结。

结合对李某通话记录和银行账户的调查,侦查员又锁定一名曾与李某频繁通话联系并有多笔资金往来的年轻女子。该女子为李某女朋友,李某曾以该女子名义购置房产一处。获此信息后侦查员判断该房产有重大涉案嫌疑,遂立即予以查封。

在涉案资金去向基本锁定后,侦查员兵分两路,一方面继续固定证据,另一方面开始着重追查李某的行踪。随后发现李某不定期来往于大连、本溪以及哈尔滨三地,并发现在立案前不久李某曾在某酒店居住,侦查员遂前往该酒店调取监控记录,锁定了李某经常驾驶的车辆信息,通过缜密布控,于今年3月将驾车返回大连的犯罪嫌疑人李某一举抓获。在确凿的证据面前,李某对其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警方及时冻结李某银行卡内100余万元赃款,查封其价值约200万元的房产,使100余名被害人损失得以弥补。目前,李某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查实的赃款已全部返还被害人,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据办案民警介绍,此案是一起典型的涉养老诈骗案,绝大多数被害人年纪在60岁至80岁之间,受骗金额少则几千元,多则十几万元。

免责声明:我们注重分享,文章、图片来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如有异议,请告知小编,我们会及时删除。

依据《互联网著作权行政保护办法》第12条,《信息网络传播权力保护条例》第14条/23条,即“避风港原则”,本文中部分图片及文字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行为请及时联系客服删除,本网不对内容传播行为承担行政法律责任。不承担与著作权或相关权有关的信息审查义务。

本文地址:养老诈骗|组织旅游赠送礼物 一步步引诱老年人落入陷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