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6月16日讯(记者 杨佳俊)近日,长沙市望城区法院公开审理并当庭宣判了一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被告人蔡某蕾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3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退缴的违法所得按集资额比例返还集资参与人;对于集资参与人尚未退赔的投资损失,蔡某蕾在其实际违法所得范围内继续退赔。

2012年至2017年间,复兴公司、阳顺公司、康健公司先后成立(公司名称均为化名),3家公司均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不具有从事吸收公众存款等金融方面业务的资质。2017年3月18日和2017年3月28日,康健公司分别与复兴公司、阳顺公司签订《居间服务合同》,约定由康健公司帮助两公司向社会不特定老年公众非法吸收资金,并按照所吸收资金数额的23%收取提成。2016年8月,复兴公司岳麓分公司成立,被告人蔡某蕾担任康健公司派驻复兴公司的业务员,工资待遇按照基本工资加提成的方式计算,基本工资为2000元/月,提成按照客户投资金额的2%标准计算。蔡某蕾按照上级安排,与其他业务员以提供养老服务的名义,通过发放宣传单、组织参观养老公寓、安排讲座等方式向老年人等不特定社会公众进行公开宣传,并以承诺支付高额年息和投资返现为诱饵,引诱不特定社会公众与复兴公司、阳顺公司签订所谓养老服务协议,向不特定社会公众吸收资金。后复兴公司、阳顺公司资金链断裂,无法返还集资款及支付利息。蔡某蕾个人非法吸收资金1939万余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蔡某蕾伙同他人,非法以预订养老服务方式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扰乱金融秩序,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鉴于蔡某蕾系按照上级安排帮助吸收公众存款,是从犯,具有坦白、自愿认罪认罚等法定量刑情节,且已主动退缴部分违法所得,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提醒,涉养老诈骗分子以养老服务的名义,通过发放传单、组织参观养老公寓、安排讲座等方式向不特定公众进行公开宣传,并利用老年人防范意识薄弱的特点,以承诺支付高额年息和投资返现为诱饵,变相吸收老年人存款,危害老年人的财产权益。在此提醒广大老年人群体,一定要提高防范意识,守好“养老钱”。

[责编:陈奕樊]

[来源: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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