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发展,以“养老”为名、通过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各类犯罪时有发生,给老年人造成了巨大的财产损失和精神打击。

养老诈骗的主要违法犯罪形式

1.提供“养老服务”。

主要表现为以旅游考察、预售养老床位、介绍对象等名义,诱骗老年人到所谓的养老基地、福利院参观游玩,虚构养老服务项目,以办理会员卡、购买养老床位、预交养老服务费用等手段,诈骗老年人钱财。

2.投资“养老项目”。

主要表现为以开办养老院、购买养老公寓、入股养生基地等为由,以售后定期返点、高额分红为诱饵,诱骗老年人参与投资。

3.销售“养老产品”。

主要表现为通过提供免费旅游观光、情感陪护、虚假宣传等手段,采取免费发放礼品、商品回购、寄存代售、消费返利、会议营销、养生讲座等方式,骗取老年人信任,用保健品冒充药品、用普通食品冒充高价保健品、甚至使用假冒伪劣产品冒充“神药”,骗取老年人财产。

4.宣称“以房养老”。

主要表现为以“房本在家无用”“不耽误自住或出租”等类似话术为借口,诱骗老年人签订房产抵押担保的借贷合同或相关协议,将抵押房屋获得的资金购买其推介的所谓理财产品,非法占有老年人房屋。

5.代办“养老保险”。

主要表现为谎称认识社保局等部门工作人员或者冒充银行、保险机构工作人员代办“提前退休”“养老保险”等,骗取老年人的材料费、好处费。

6.开展“养老帮扶”。

主要表现为假借义务诊疗、心理关爱、直播陪护、慈善捐助、志愿服务、组织文化活动等形式获得老年人的信任,对老年人实施诈骗。

法官提醒

有下列情况的老年人容易成为犯罪分子的重点关注对象:

情感缺失,犯罪分子乘机打情感牌;

年老体弱,犯罪分子乘机打养身牌;

闲钱较多,犯罪分子乘机打理财牌;

贪图小利,犯罪分子乘机打利诱牌;

信息闭塞,犯罪分子乘机打宣传牌。

对此,提醒广大老年人:

1.警惕所谓的免费活动,明白“天上不会掉馅饼”;

2.投资理财需谨慎,正规机构买理财;

3.妥善保护个人信息,不随意透漏给他人;

4.多关注反诈骗宣传,提高识骗防骗能力。

也提醒子女:

要重视精神关怀,平时多与父母沟通交流,防止父母因情感空虚而落入诈骗陷阱;在发现老人被骗时,要耐心开导,并立即报警,及时止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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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地址:打击养老诈骗③ │ 对养老诈骗说“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