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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发布会现场

8月9日下午,山东省检察院召开“能动履行检察职能严惩养老诈骗犯罪”新闻发布会,通报山东检察机关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发布相关案例并回答记者提问。

以办案为中心,提升专项行动打击质效。一是突出专项行动打击重点。聚焦提供“养老服务”、投资“养老项目”、销售“养老产品”、宣称“以房养老”、代办“养老保险”、开展“养老帮扶”等六类养老诈骗犯罪案件,严厉打击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合同诈骗等犯罪,结合山东实际打出山东特色。二是加大提前介入力度。对有介入条件的42件公安机关新立案件,全部开展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工作,建立常态化会商工作模式,及时通报案件进展、研究证据收集固定问题。三是强化案件督办指导。对重大、疑难、复杂或者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案件,由省、市检察院挂牌督办,或者与公安等部门开展联合挂牌督办。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共办理养老诈骗案件205件,其中审查逮捕案件60件,提起公诉案件68件,山东省检察院对5起重大有影响案件挂牌督办。山东省邹城市检察院办理的许某燕集资诈骗案,入选最高检“打击整治养老诈骗犯罪典型案例”。四是组织开展“集中起诉周”活动。8月1日至5日,对该省检察机关审查终结的14件养老诈骗案件,集中向法院提起公诉。

协同整治规范,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山东检察机关结合办案,积极开展老年人权益保障公益诉讼,及时发现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线索3件,向有关主管部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3件。针对老年人个人信息保护、养老产品宣传、养老金融产品监管等领域案件多发现状,该省各级检察机关及时向工信、公安、市场监管、金融监管等职能部门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28件,推动加强监管,建立多元参与、有效协同、规范有序的社会治理体系。积极开展涉养老诈骗被害人司法救助案件线索摸排,努力解决老年人面临的生活困难。专项行动以来,该省各级检察机关共摸排涉养老诈骗司法救助线索52件,已救助15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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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地址:山东检察机关通报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