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努力营造养老孝老敬老的良好社会氛围,近期,中山司法行政系统联合多个镇街、部门共同开展“敬老月”系列活动。

精准普法宣传 提高法治意识

  “点单式”普法。结合“关爱困难老人,助力乡村振兴”活动,重点关注贫困、高龄、独居老年人,通过深入基层了解老年人的身体和家庭情况,收集困难需求后,根据不同需求“点单”式上门普法,介绍老年人权益保障相关知识以及法律援助的标准、范围和申请程序,进一步提高老年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知晓率。

  “讲古式”普法。针对老年人喜欢串门、聚会的特点,开展“敬老月”法治宣传大讲堂,邀请“最美家庭”代表分享敬老孝老故事,营造出浓厚的敬老尊老的法治氛围。

  “热点式”普法。针对养老诈骗热点问题,制作普法宣传片10个,播放反诈宣传标语1200次,相关内容在新闻媒体的阅读量达3.6万次,覆盖人群数量达18万人次;线下张贴海报、挂宣传横幅,摆摊设点,累计开展法律宣传活动36场,惠及16500人次,普法讲座23场,惠及5800人次,派发宣传手册等31600余份。

降低法律援助门槛 畅通求助渠道

  对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待遇、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因交通事故、人身损害等导致死亡或重伤追索赔偿,或75周岁以上老年人申请法律援助的,免予经济状况审查,做到当天受理、当天审批、当天指派。

  推行案件“容缺受理”机制,对于情况紧急的案件,即使申请材料不全,先予容缺受理。对属于适用告知承诺制情形的,老年人只需签署书面承诺,无须提交证明材料即可申请法律援助。

  实行法律援助“市域通办”。法律援助事项依法由中山市受理的,老年人可选择向市法援处或任一镇街法律援助工作站提交法律援助申请材料,实现老年人申请法律援助“就近办、一次办”。今年以来,全市共办理涉老年人法律援助案件55件。

升级服务举措 体现法治温情

  积极响应司法部、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关于深入开展老年人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的通知》,对本市户籍满80周岁以上老年人减免首次办理遗嘱公证的公证费。

  开展“广知遗嘱事,寄托万家情”公证敬老月活动,开展3场“普法”+“公证”活动,惠及群众120人次,接收预受理公证材料34份,让老年人在家门口就可办理公证业务。

  简化司法鉴定流程,采取优先受理、优先办理的方式为老年人提供贴心的司法鉴定服务。10月以来,全市各司法鉴定机构共受理老年人相关的司法鉴定委托14宗。其中,为化解人身损害赔偿纠纷、相关民事、刑事案件出具法医临床司法鉴定意见书9份;为办理老年人监护权相关的案件出具法医精神病司法鉴定意见书3份;为老年人随子女迁移户口出具法医物证司法鉴定意见书2份。(法润中山)

【来源:广东政法网】

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免责声明:我们注重分享,文章、图片来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如有异议,请告知小编,我们会及时删除。

依据《互联网著作权行政保护办法》第12条,《信息网络传播权力保护条例》第14条/23条,即“避风港原则”,本文中部分图片及文字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行为请及时联系客服删除,本网不对内容传播行为承担行政法律责任。不承担与著作权或相关权有关的信息审查义务。

本文地址:法暖老人心!中山司法行政系统开展“敬老月”系列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