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四川科硕达养老服务有限公司的入住条件和要求

机构名称   四川科硕达养老服务有限公司
机构类型   养老院
所在地区   四川/乐山市
床位数量   300 张
最低收费   1600 月/元 起
收住人群   √ 自理 √ 半自理
机构特色   √ 异地收住 √ 试住体验
 

 

1、请带上家属(送养人)和住养人的户口本或身份证及住养人员(三级医院)体验报告、入住人员一寸彩照2张;

2、请自带生活用品;(如、洗脸盆、牙膏、牙刷、拖鞋等生活用品)

3、请如实填写住养人的身体健康情况和生活习惯,住养人不能有传染病、精神病障碍疾病,如被查出有这两种疾病,通知家属将其接回,并承担可能发生的走失、打人、毁物、摔伤等意外事故造成的损失;

4、住养人需缴纳2000元人民币的保证金(含医疗保证金及入住所用用品保证金,为用则离开本院时退还);

5、每次交费应在费用发生前3天交纳次月的入住费用;逾期合同一天将按体验价收费(80元/天/人),护理费按正常费用的1.5倍收取,费用直接在保证金里扣除,逾期1个月我院将在当地法院起诉索赔;

6、住养人不得携带贵重物品和较多现金,对自己保管的钱物如有丢失自行负责;

7、住养人员须3天观察期,观察期按100元/人/天收取费用,观察期结束后根据实际情况和相关资料手续定位住养人护理等级,3天观察期如果老年人不适合在我院入住,我院将于体验的第三天通知其家属将其接回;

8、入院时、按实际天数计算,在离院时需要退费用,入住不足15天的按15天收费,超过15天按一个月的收费标准收费;

9、凡需要一级护理(含一级)以上的住养人员,交费入住时间不得低于3个月;

10、入住后,须按《入住协议合同书》里的房间、床位入住,不得随意变更调换,更不得私下转让或者转租,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变更和调换时,公寓方可予以适当调整;

10、住养人员不得携带危险品入住本公寓,损坏公物要照价赔偿;

住养人必须遵守本公寓的各项规章制度,未经公寓方批准不得随意外出,否则由此发生的意外事故,自行负责与本院无关。

11、住养人员离院必须告知本公寓,并填写请假申请表,请假7天以上可以退还生活费20元/人/天(但必须凭请假条有效),7天以内不退返任何费用,请假期间住养人员安全各事宜自行负责,与本院无关;

12、住养人不得私自带电器入内,如确实需要须经本公寓同意,如未经本公寓同意,私自使用电器,造成的安全事故,承担事故中的所有损失;

13、入住人员在入住期间,如遇突发性疾病发作,根据病情,本公寓有权采取相应抢救治疗等应急措施,送往就近医院,并立即通知其家属,所产生的费用由住养人员或其家属承担,与本院无关;

14、住养人家属的通讯地址及电话需详细填写,保障信息灵通,如地址和电话变化应及时告知我方,若因变更失去联系,而发生意外自行负责,与本院无关。

15、本院的日常作息时间:

早餐:8:00—8:30 娱乐:10:00—11:00 午餐:11:30—12:00

午休:12:00—2:30 自由:2:30—17:00 晚餐:17:30—18:00

自由:18:00—20:00 洗漱:20:00—21:00 休息:21:30—7:30

16、为了安全管理的需求,亲属携带入住人员外出必须告知我院并填写出院假条;

17、填写入住协议合同书后安排入住房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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