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公主岭第二福利服务中心的入住条件和要求

机构名称   公主岭第二福利服务中心
机构类型   老年公寓
所在地区   吉林/四平市
床位数量   600 张
最低收费   1000 月/元 起
收住人群   √ 自理
机构特色   
 

中心入住人员须知 
一、 入住中心原则
遵循入住、离住自愿的原则,凡未患有精神病、传染病的老人均可入住。二、 办理入住手续
1、送养人须提前一天到福利中心办理交费及相关入住手续。
2、入住老人须到二级以上医院进行入住体检,送养人须携带休养人肝功系列和乙肝两对半两项化验单及胸透检查单到福利中心进行审核,审核合格后,方可办理入住手续。老人入住福利中心后,需要经过15天的观察期,在观察期内,如有不适宜过集体生活或影响其他休养人正常生活的情况,送养人应立即接休养人出福利中心,不得强行入住。
3、携带送养人和休养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及休养人二寸照片一张。
4、填写入中心申请表及签订入住协议书。
5、首次入住老人交纳费用:
①、入住福利中心保证金:1000元/人,医疗保证金:1000元/人。
②、自入住之日起至月底的费用。
③、冬季取暖期交纳自入住当月至整个取暖期的取暖费(10月15日-4月15日)普间每人每月70元,标间每人每月100元,高间(分别为150元、200元),不足15天(包括15天)按半个月计算,超过15天的,按一个月计算。
三、老人需携带物品
需携带换洗衣服、行李(可在中心购买)洗漱用具等日常生活用品。
四、房间安排
根据休养人身体状况、生活习惯,结合休养人自身需求,由中心统一安排房间,如入住后休养人需要调换房间,可根据实际情况给予调整。
五、护理方式
中心为休养人提供普通流动性服务和个案护理。如有需要时,请使用呼叫系统,护理员会及时赶到。
六、退费规定
1、请假外出期间,床位费全额支付,伙食费、护理费超过一周的(含7天),第八天起可退。
2、保留床位:每月按期支付床位费、取暖期支付取暖费。
3、退房时床位费以日为计算单位,每月按30日计算,按天数退还。
取暖期取暖费不足半个月按半个月计算,不足一个月按一个月计算。护理费、伙食费按天支付。
七、交费时间 每月15日——25日交纳下月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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