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泰安慈恩医养中心的入住条件和要求

机构名称   泰安慈恩医养中心
机构类型   护理院
所在地区   山东/泰安市
床位数量   100 张
最低收费   1000 月/元 起
收住人群   √ 自理
机构特色   
 

一、入住条件:
1、年龄:男性满60周岁,女性满55周岁。
2、无传染病、精神病。
3、精神状况适合过集体生活。
三、入住程序:
1、由委托人提出入住申请,到医养中心领取入住申请登记表。
2、自行到指定医院体检,进行相应的内科检查,如:血常规、尿常规、胸透、肝功能、肾功能、B超、心电图等。
3、委托人陪同老人(持身份证复印件、以往病历卡、1寸照片两张、贴好照片的入住申请登记表)到医养中心面谈入住事项,确定入住标准、初拟护理等级。
4、三方(医养中心、老人、子女或委托人)签署入住协议,交纳押金和首期费用,安排床位入住。
四、入住须知
1、老人入住休养时,需确定委托人(亲属或单位),委托人负责老年人入住休养期间的费用及突出事件的处理。
2、实行先交后住方式,入住首月按实际天数收费,以后于每月25日前缴纳下月费用,15日(含)前离开医养中心者按半月收费,15日后离开公寓者按全月收费。
3、休养老人的护理等级由医养中心视老人的年龄、残情、病情及自理能力与休养老人或委托人协商确定。
4、对初入住老人实行一月试住制度,试住期结束后正式确定护理等级。
5、老人入住时须如实告诉病情,入住后如发现患有传染病、精神病以及不适合过群体生活的情况,委托人应及时接回。如遇有思想、生活等方面的问题,委托人应协助做好工作,不得借故推脱。
6、休养老人生活日用品自理,个人家具未经允许不准搬入房内,允许带少量安全合格的家用电器。
7、老人外出需请假,回来及时销假,行路注意安全,意识不清或行动不便的老人外出须有家人陪伴,外出期间发生意外责任自负。
8、休养老人发生突出事件,委托人在接到医养中心通知后应及时到达,委托人未到前,医养中心应采取急救措施,费用由休养老人或委托人负责。
9、文明休养,维护社会公德,爱护公物,节约用电、用水,若损坏公共设施,须照价赔偿。
10、来客探视,须遵守制度,维护环境整洁、安静,未经允许不得留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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