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兰陵镇颐康老年公寓的入住条件和要求

机构名称   兰陵镇颐康老年公寓
机构类型   老年公寓
所在地区   山东/临沂市
床位数量   100 张
最低收费   1000 月/元 起
收住人群   √ 自理
机构特色   
 

1、所有第一次入住的老人,均享受一周体验期,在体验期内,老人如有不适宜过集体生活或影响其他老人正常生活的,家属应立即接老人出院,免收一切费用。通过体验期后,确定正式入住的,补交体验期费用。
2、入住老人或监护人自愿决定入住后,应提供本人及监护人身份证、户口薄复印件、老人标准照片、以往病历,与我院签定入住协议,办理相关手续,缴纳相关费用,安排房间床位,初步确定护理等级,服务内容。
3、入住老人入住时间不确定,视身体状况、生活习惯的适应、对我院服务、医疗、护理服务能力的满意度等,双方自愿选择。
4、入住老人发生突发事件,监护人在接到我院通知后应及时赶到,未到之前,我院可采取紧急措施,费用由监护人承担,同时监护人应积极处理相关事宜。
5、老人入住时,不得带入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物品,现金及贵重物品如金银首饰等委托我院代为保管,自己保存的,若有遗失,与我院无关。
6、我院实行统一管理,个人家具、家用电器等,不得带入,不得在房间私拉乱接线路等,或私自改变房间设施的位置,严禁在室内吸烟、烧煮、私自使用电水壶、电热毯等电器设备,否则由监护人承担由此引起一切后果。
7、老人入住时,监护人必须如实告知老人既往病史,以便对症治疗,入住后发现患有与申请不符的病症,我院有权要求监护人及时接回,如隐瞒病史造成的不良后果由监护人全部承担。
8、老人入住后应接受我院的免费常规体检,也可以提供区级以上医院一个月内的体检报告单,接受医护人员的初级保健、心理咨询、卫生宣教、健康指导服务。老人患病时老人及家属应积极配合治疗,我院根据不同层次的需求提供力所能及的正规医疗服务,必要时转院;拒绝为老人提供医疗服务的监护人必须承担法律后果。
9、老人入住后,应文明养老,维护社会公德,爱护公物,节约水电,损坏公共设施照价赔偿,如遇有老人间的矛盾、思想、生活方面的问题,监护人应积极协助管理人员作好工作,不得借故推托。
10、入住老人可以自带药品,但必须办理相关手续,交我院医务室统一保管,并由我院医护人员按时照顾老人用药。
11、护理人员由我院提供,不得自带。
12、入住人员的基本生活用品均由我院提供;如经我院同意个人自带的,为了统一管理,必须使用我院统一的被罩、床单、褥单(需交一次费用),自己的衣服一律入橱柜;为便于管理、护理和抢救,提倡老人购买和穿着我院统一服装。
13、老人入住后,家属、亲友探视应遵守本养老我院的规章制度,维护环境整洁、安静,不在房间内留宿,应在晚18点前离开我院(特殊情况除外)。
14、老人离开我院外出或被家人接回居住,须向我院管理人员请假,并记录外出、归来时间。老人在外出期间发生一切意外情况与我院无关,责任自负。外出离开我院或转院需保留床位的,应提出申请,一般不得超过30天,并按规定预交一定费用(一个月的床位费)。
15、老人入住后因自理能力下降,护理等级上升,或因管理需要,我院有权调整床位,调整医生、护士、护工,在与监护人达成一致之前,我院不会随意调整护理费用,监护人和家属不得以任何理由向我院工作人员私下支付报酬。
16、有特殊需求的老人及家属,请与我院管理人员面谈,我院将根据情况尽力满足。
17、监护人和其他家属探视时,一旦被发现存在肉体和精神虐待老人问题,立即驱离,情结严重者报警依法处理;发现我院工作人员有类似问题时,应尽快向我院管理人员反应,情结严重者报警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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