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银川市阅海老年服务中心的入住条件和要求

机构名称  银川市阅海老年服务中心
机构类型  老年公寓
所在地区  宁夏/银川市
床位数量  600 张
最低收费  2000 月/元 起
收住人群  √ 自理
机构特色  

一、凡入住者,须签订《护理服务协议》,并提供两位有经济能力的家属(配偶、成年子女、孙子女或者有扶养关系的兄弟姐妹)或居委会、单位作为担保人,并承担相应的义务和责任。 
二、遵守单位各项规章制度,不传、不信任何邪教组织,不参与其相关活动。 
三、老人之间要团结互助、和睦相处,楼内不许吸烟、大声喧哗和扰乱他人生活。
四、积极配合护理人员的服务,积极参加集体组织的娱乐健身活动,营造和谐、稳定、健康的养老环境和文化氛围。
五、积极配合工作人员维护公共环境和个人卫生,爱护公物,节约能源,
不使用利器、刀具、电热毯等危险性用品。
六、入住老人原则上不允许携带贵重物品、大额现金等,因特殊情况,应交本单位财务室代为保管。 
七、老人外出,需到护理部请假方可离院,返回后到护理部销假,经常外出的老人需与本院签订《经常外出协议书》。 
八、老人入住时应将携带的药品交护理站保管登记,向护理人员说明服用事宜。 
九、为防止出现食品安全问题,请家属配合,请勿给老人送不适宜老年人食用的食品。 
十、根据老人特点和饮食习惯,餐厅提供高蛋白、低脂肪、低糖、少盐的清淡饮食,可满足不同老人饮食需求,有特殊要求老人或家属探望也可根据食谱点餐。
十一、实行二十四小时呼叫服务和流动巡视服务。基本自理老人洗澡应告知护理员;半自理老人应在护理人员陪护下洗澡,请勿自行进入浴室。
十二、各房间备有分机号码,如遇紧急情况或身体不适,请使用电话或呼叫器确保及时服务。 
十三、收费规定:每次缴费不少于一个月,入住时间不满整月按整月收取费用;次月后按实际入住天数计算费用;每次续费需提前10日缴纳。
十四、入住满一个月后,请假3天(含)以内,正常收取护理费,3天以上15天(含)以内免收请假期间的护理费; 15天以上,原则上要求结算费用、办理退院手续。
十五、入住时需缴纳老人医疗急救备用金叁仟元,作为老人突发疾病住院押金,退住结算时,如老人没有使用,可如数退还。
十六、老人家属探视应遵守本单位有关规定,探视时间为:早上9:30--11:30  下午 2:30---5:30  晚上:18:30-20:30 。
十七、欢迎您随时为我们的服务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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