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十堰寿松苑老年公寓的入住条件和要求

机构名称   十堰寿松苑老年公寓
机构类型   老年公寓
所在地区   湖北/十堰市
床位数量   200 张
最低收费   1300 月/元 起
收住人群   √ 自理 √ 半自理 √ 不能自理
机构特色   √ 医保定点
 

入住条件
 
十堰市寿松苑老年公寓面向社会开放,凡是年满60周岁以上,本人自愿符合入住条件,能适应集体生活,按时交付有关费用者,子女在本市或者有担保人在市内,均可申请入住。但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入住,已入住但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入住协议自行终止,请其主动离开公寓。
1)          凡是与“法轮功”或其他邪教组织有关联的
2)          患有传染病、精神病、老年痴呆、癫痫、皮肤病、或者隐瞒相关病史的。
3)          严重妨碍其他老人正常生活的。
4)          不按时缴纳入住费用的。
5)          无视公寓规章制度,不配合公寓管理服务工作及其他原因不宜在公寓住养的。
 
入住须知
 
一)     入住老人自愿入住,由本人提出申请,子女及全家同意,由家属中第一责任人与公寓签订入住协议。并提供担保方
二)     公寓不接收有精神病、传染病、皮肤病、老年痴呆的患者入住。
三)     入住者须缴纳近期免冠登记照2张、个人入住申请一份,家属及老人身份证复印件2份、三甲以上医院体检表,其中主要包括:
1)、胸透(排除肺结核);2、肝功能(要求有澳抗指标,排除肝炎);3、心电图;4、精神科开具的证明(无老年痴呆、无精神障碍、神经正常);5、皮肤科开具的证明。
四)  入住老人自备日常换洗衣物、洗漱用具、日常生活用品(脸盆、脚盆、小凳子、拖鞋、开水瓶、棉絮、毛巾、肥皂、手纸、轮椅、拐棍等)
五)  入住老人不准私自将电器带入公寓,否则后果自负
六)  爱护公物、节约用水、用电。若损坏公共设施,须照价赔偿。
七)  入住人员需遵守公寓各项规章制度,配合公寓的各项服务管理工作
八)  来客探视,须遵守制度,自觉维护环境整洁、安静,未经允许不得留宿。老人家属送餐,食物量不得过多,隔夜食物严禁食用。
九) 入住老人不得携带贵重物品及大量现金。公寓财务可以提供保管服务。不听劝阻者,发生丢失财务 后果自负。
十)  子女须经常定期来看望入住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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