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名称 | 青岛市北区福山老年公寓 |
机构类型 | 老年公寓 |
所在地区 | 山东/青岛市 |
床位数量 | 1000 张 |
最低收费 | 1000 月/元 起 |
收住人群 | √ 自理 √ 半自理 √ 不能自理 |
机构特色 | √ 异地收住 |
本人自愿到福山老年公寓安享晚年的老人。
已参加青岛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
能适应集体生活,不妨碍其他老人正常生活,按时交付相关费用者。
临床上同时具备下列三个条件。
患有常年不能间断治疗的慢性病,生活半自理的老人
常年卧床的慢性病,生活不能自理的老人;
符合住院条件,需要临床护理的老人;
由于各种疾病导致生活半自理或者不能自理的,急性期已过,临床诊断、治疗方法明确,需要临床医疗护理和治疗的老人。
虽无医保,但是愿意全额承担所需临床医疗,护理费用的老人。
有下列情况者不予接收。
患有精神病者;
患有传染病者;
患有老年痴呆症,不能控制自己行为者;
急性重病、病情严重、且不稳定需要紧急治疗者;
存有酗酒等严重不良生活习惯者;
老人被迫入住公寓休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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