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春市翠峦区金太阳老年公寓」地址/电话,价格/收费,怎么样

机构名称:

「伊春市翠峦区金太阳老年公寓」

机构类型:

医保,民办

床位数:

32

地址:

黑龙江省伊春市翠峦区通河小区A7号楼

收费:

700 - 4800

成立时间:

未知

收住对象:

自理,半自理/介助,查看护理分级标准

简介:

 

  • 所在地区: 黑龙江 - 伊春市 - 翠峦区
  • 机构类型:老年公寓
  • 机构性质:民办
  • 负 责 人:赵博
  • 成立时间:2013年01月05日
  • 占地面积:380
  • 床位数:32张
  • 收住对象: 自理不能自理/介护特护
  • 收费区间:700 - 4800
  • 特色服务: 可接收异地老人

 

服务内容:

根据老年人入住的身体状态核实确定护理级别,分别为自理 半护 全护 特护四个护理级别:
自理:老年人属于完全行为能力人,思维正常,挥动自如。
服务内容:
1 打扫房间卫生。
2 清洗床单,被褥,脏衣服(不包括内衣裤)。
3 打开水 送饭。
4 能参加文体活动自我参与型,公寓方面组织,活动,并提供场所及设施。
5 负责清洗 消毒餐具。
半自理:老人头脑清醒,身体活动稍有不便。
服务内容:
含自理服务内容外,另增加送到洗脸水、洗脚水、负责刮胡须、剪指甲、帮助老人洗澡。局部帮助型,老人个别项目由服务员帮助完成.
全护理:老人思维基本正常行动不便,有时大小便失禁。
服务内容:
在半护理的基础上,送饭到屋,消毒穿衣,脱衣、洗脸洗脚洗头、擦身倒便盆
特级护理:老人不能行动,完全依赖他人照顾.
护理内容:
在全护的基础上,增加喂饭、喂水、喂药、帮助翻身,负责处理床上大小便,擦洗全身

 

配套设施:

服务设施:

暂无详细介绍,具体详情请致电咨询!

入住须知:

 

  • 联 系 人:赵博
  • 地 址:黑龙江省伊春市翠峦区通河小区A7号楼
  • 网 址: 418341342@qq.com

 

收费标准:

完全自理 700元/人/月
半 自 理 1200——1500——1800元/人/月
完全不能自理 2200——3200——4800元/人/月
(半自理 完全不能自理根据老人护理标准实际情况收费 绝无二次消费)

联系我们:

老年人入住须知

一、老人入住时须入住者和家属同意,并仔细阅读协议书、公寓制度、服务内容和收费标准,认可后签约入住协议书。

二、老人入住公寓,不准随身携带贵重物品(耳环、戒指、手镯等饰品),多额定金必须交公寓办公室保存,随用随取,否则如有丢失概不负责。

三、入住时须携带被褥、枕头、衣服、尿垫、等生活用品。

四、入住时须携带送养人的身份证原件或户口本原件,入住者的身份证原件、病历,如实填写入住登记表,有效联系电话。

五、入住时送养方应提供老人入住前30日内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未患精神病、传染病的体检证明,若未提供,公寓负责体检,所产生的费用由送养方承担。

六、入住时必须交纳医疗保健备用金1000元,以备应急之用。备用金用多少、补多少,公寓永保持1000元,出院时凭收据如数退回;如果备用金收据丢失,经核实后确交有备用金,扣除100元。如备用金未交或不足而造成的后果,由送养方负担。

七、入住前家属和入住者必须如实介绍入住者的自身情况及病情,送养方必须向公寓如实说明入住老人的身体和精神状况,对精神病、传染病、心脑血管病,各种老年病,如实告知,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送养方负责。

八、入住老人的代养费不包括:医疗费。若饮食、住宿等有特殊要求,另外计费。

九、入住老人连续离开5天以上,除床位费外,其它费用按实际天数退回。

十、每月按时交费,逾期不缴,每天扣取2%滞纳金。不足半月按半月收费,超过半月按一个月收费。

十一、凡老人家属登记电话、住址如有变化,24小时内通知公寓办公室更改,否则因此而出现问题和造成的损失,责任自负。

十三、老人入住公寓期间突患重病、急病,如老人家属不同意到医院抢救,只留在公寓治疗,送养方必须在合同上签约附加条款,老人病情严重或出现意外,由送养方负担。

十四、如老人病重未到医院抢救,病故在公寓,有送养人或病房尽快处理老人在公寓内善后事宜。

十五、老人在公寓服用自带药品应先告知诊所医务人员,便于管理观察,否则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由送养方承担。

十六、老人不得在公寓住室使用电器、燃器、利器等危险设备,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当事人或送养方负责。

十七、老人亲属应支持公寓做好入住老人的各项工作,如不配合或不履行对老人的义务,公寓有权终止入住协议。

十八、根据老人的身体健康状况要变更护理级别时,送养人应同意,否则发生意外,公寓不负责任。

十九、鉴于入住老人系成年人,具有民事行为能力,无权限制其人身自由,公寓要求入住老人外出应进行登记或写假条,以便管理和对老人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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