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对新建住宅小区配建养老服务设施提出明确要求

09/19 27
近日,湖北省民政厅、自然资源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联合印发《湖北省新建住宅小区配建养老服务设施“四同步”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办法》明确,行政区域内新建住宅小区(包括新建居住区和新建居住小区)配建的养老服务设施要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

宁夏加强养老服务设施用地管理严禁用于住宅、商业开发

09/09 41
近日,宁夏回族自治区印发《关于加强养老服务设施用地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要求,严格禁止利用或变相利用养老服务设施用地进行住宅、商业开发,改变养老服务设施用地用途用于住宅、商业等房地产开发的,依法收回建设用地使用权。

湖北:新建住宅应按每百户不低于20平配建养老服务设施

09/08 35
9月5日,湖北省民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住建厅发布关于印发《湖北省新建住宅小区配建养老服务设施“四同步”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通知明确,新建住宅小区项目按照每百户不低于20平方米的建筑面积配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

辽宁进一步规范养老服务设施用地管理

09/06 22
为更好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进一步规范全省养老设施服务用地的管理,辽宁省自然资源厅日前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养老服务设施用地管理的通知》,就养老服务设施用地界定、规范养老服务设施用地供应、合理盘活闲置养老用地资源、加强养老服务用地监管等四方面提出要求。

宁夏加强养老服务设施用地管理 严禁用于住宅、商业开发

09/05 18
近日,宁夏回族自治区印发《关于加强养老服务设施用地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要求,严格禁止利用或变相利用养老服务设施用地进行住宅、商业开发,改变养老服务设施用地用途用于住宅、商业等房地产开发的,依法收回建设用地使用权。

《青海省养老机构和养老服务设施公建民营管理办法》正式实施

09/03 41
9月1日起,《青海省养老机构和养老服务设施公建民营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实施。制定《办法》旨在进一步深化养老服务市场放管服改革,推动养老服务社会化、市场化,盘活公办养老机构的养老床位存量,解决养老机构“一床难求”与“空置率高”等问题,提高养老设施使用效率和社会效益,

宁夏加强养老服务设施用地管理

08/29 20
近日,我区印发《关于加强养老服务设施用地管理的通知》。《通知》要求,严格禁止利用或变相利用养老服务设施用地进行住宅、商业开发,改变养老服务设施用地用途用于住宅、商业等房地产开发的,依法收回建设用地使用权。要将养老服务机构用地情况纳入土地市场信用体系,

养老服务设施覆盖城乡 乌海奋力托举最美夕阳红

08/28 35
做好养老服务工作关系千家万户,关系民生福祉。近年来,乌海市高度重视养老服务业的发展,纳入经济社会发展一盘棋,高位谋划,统筹推进,积极充实城市“一刻钟社区生活圈”的内涵,打造“幸福居”养老服务一个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