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闪电新闻10月11日讯 10月11日上午,山东省委宣传部举办“山东这十年”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第十场,邀请省卫健委负责同志等介绍山东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情况。


党的十八大以来,山东省卫生健康委(省老龄办)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充分发挥老龄办的综合协调作用,各相关部门完善政策制度,狠抓工作落实,老龄工作取得显著进展和成效。

一、组织领导更加有力。省政府成立省老龄委,明确部门任务分工,协调推动工作落实。老龄政策法规体系日趋益完善,省级制发涉老法规政策文件150余件,为老龄工作奠定了法律基础和政策保障。财政保障力度持续加大,2016~2021年,全省一般公共预算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1639.77亿元,全省一般公共预算城乡医疗救助支出88.58亿元,全省一般公共预算老年福利支出125.64亿元,年均增长分别为5%、18%、3.85%。

二、社会保障更加健全。山东连续17年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标准,8次提高全省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达到每人每月150元,惠及1560万居民。全省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3226.7万、4614.1万。困难老年群体基本医保“应保尽保”,大病保险最低段报销比例提高至60%,省内异地住院医疗费用实现联网直接结算;全省职工长期护理保险全覆盖。老年人社会福利救助制度不断完善,城市、农村特困人员平均生活保障标准分别提高到1155元、882元,全省失能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达到60%。老年人住房保障制度不断健全,全省为4.29万户60岁以上老年人提供住房保障,累计改造农村经济困难老年人危房近40万户。

三、养老服务更加完善。养老服务支持政策更加有力。新建护理型床位补助标准提高到8000~12000元;对养老机构收住的中、重度失能老年人,每人每年补贴标准2400元、3600元。养老服务供给更加多元。全省养老机构2287家、床位40.3万张,其中护理型床位20.9万张;全省配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的小区20443个,配建率93.8%;城市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3180处、农村幸福院10165处、助餐食堂5696处。养老服务行为更加规范。发布养老领域省级地方行业标准33个,编制国家行业标准4个。省级连续5年安排养老人才培训资金1000万元,累计培训23万人次。

四、医养结合更加有效。医养结合示范省建设扎实推进,全省双证齐全的医养结合机构数量达到780家,开展老年人居家医疗护理服务试点,推广“两院一体、集中照护”等服务模式。老年人健康服务供给持续增加,全省设置老年医学科的二级以上公立综合性医院332家,老年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站)、安宁疗护等机构204家。老年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广泛深入,2021年,全省1212万65岁及以上老年人签约家庭医生,签约率达79.41%;1084万65岁及以上老年人接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健康管理,健康管理率达71.03%;老年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成效显著,全省养老、医养结合机构的老年人和工作人员实现零感染目标,65岁及以上老年人疫苗接种率居全国第一。

五、老年优待更加周到。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同志连续12年在“敬老月”期间向全省老年人和老龄工作者发出慰问信,各地广泛开展各种敬老助老活动,全省年度发放高龄津贴10亿多元。在全国首个提出60周岁以上老年人不分国籍、不分地域,均享受免费乘坐城市公共交通工具等6项优待内容,省财政每年拿出1亿元专项补助资金。实行居民阶梯电价制度,对全省城乡“低保户”和农村“五保户”设置免费用电基数,年减轻用户电费负担近2亿元。

六、宜居环境更加温馨。全省累计改造老旧小区10294个、涉及208.67万户,安装电梯2877部。着力解决老年人“数字鸿沟”问题,提出70条具体落实的任务措施。建立省、市、县三级老年大学办学网络体系,市、县两级老年大学覆盖率达98%。积极支持老年人参与社会发展,发挥离退休干部作用,助力疫情防控、乡村振兴、基层治理,支持老年人开办企业,办理营业执照实现“全程网办”,并提供帮办代办服务。

七、权益保障维护更加严格。全面推行法律助老服务工作,2015年以来,全省共办理涉及老年人法律援助案件87081件,为90253位受援人提供法律援助服务。出台户籍制度改革措施,老年人在子女工作居住地落户“无门槛”。严厉打击针对老年人违法犯罪活动,开展打击养老诈骗、电信诈骗、网络诈骗等专项行动,有力遏制涉老诈骗案件上升势头。

下一步,山东将以满足老年人多样化、多层次需求为目标,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进一步提高社会保障能力、健全养老服务体系、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优化养老、孝老、敬老的社会氛围、加快推进老龄产业发展,不断增强广大老年人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闪电新闻记者 支毅 李淼 刘洋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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