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传统养老观念和支付能力限制,在我国,老年人到养老院集中养老比例较低。其中如何保障特困老人的供养,更是各地亟待解决的一大难题。浙江省慈溪市目前有280名60岁以上的特困人员在三家公办社会福利院集中供养,其中,80岁以上老人75人,占比26.8%,90岁以上老人21人,当前年龄最大的为95岁,近三年来死亡的特困集中供养人员平均寿命达81岁。这里不仅使老人们能够安享高质量老年生活,同时也真正实现了“浙里长寿”。


是什么让慈溪的特困老人优先实现“浙里长寿”?关键在于慈溪市对此高度关注,并且在特困人员的供养上勇于打破固有模式。2012年以前,慈溪的特困人员都分散在各镇敬老院集中供养,集中供养率仅43.36%,但镇级敬老院普遍存在规模小、床位少、设施差、管理落后的情况,安全隐患突出。且敬老院内的行政管理人员大都为年龄较大甚至退休的镇干部,发展现代养老服务业的意识薄弱,积极性、主动性缺乏,管理服务上不专业、不规范,失能失智人员的照护水平低下,社会老年人一般都不愿去敬老院与特困人员共同养老。

为了提高特困人员的供养保障水平、引导各镇大力发展养老服务业,2006年开始,慈溪市就超前谋划,先后出资近亿元,在中心城区和市域北片分别建成了两家市级社会福利院,合计建筑面积达22000平方米,养老床位740张。2012年,将极大部分散居和在各镇敬老院集中供养的584名特困人员集中到三家公办社会福利院,并进一步明确了特困人员认定标准、供养规范、供养职责、特困人员财产权益、市镇村三级专项供养经费保障等问题。三家福利院从此承担起全市特困人员集中供养任务,在统一供养标准、服务标准,配足护理人员的同时,还与就近医院建立了医养合作关系,成立了内设医疗机构,有常驻医生、护士提供医护保健。在良好的居住环境、生活娱乐、医疗护理等保障下,特困人员的生活从此有了翻天覆地的变化,集中供养率达到了98%,从此以后,“浙里长寿”对特困人员而言不再是梦。

改善特困人员的生活保障水平是实现全面小康、共富共美的兜底任务之一,浙江省慈溪市通过十年实践证明,这种供养模式除了使特困人员得到了最大的福利外,在社会效应、经济效应等各方面成效都十分显著,筑起了“浙里长寿”的坚实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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