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把积极老龄观、健康老龄化理念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和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全过程,2021年年底,青海省政府办公厅印发《青海省“十四五”老龄事业和养老服务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3月18日,青海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发布会,对《规划》的编制过程和具体内容进行解读。


据介绍,《规划》紧扣“十四五”时期全省老龄事业和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这一主题,全面总结“十三五”时期青海省老龄事业和养老服务发展情况,对“十四五”期间老龄事业和养老服务发展面临的形势任务分析研判,围绕织牢社会保障和兜底性养老服务网络、扩大普惠型养老服务覆盖面、强化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能力、构建健康老龄化支持体系、大力发展银发经济、践行积极老龄观、营造老年友好型社会环境、增强发展要素支撑体系、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等9个方面提出了具体工作任务,从加强党的领导、强化组织协调、完善法治保障、加强区域统筹、强化规划监测评估5个方面提出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

《规划》充分考虑既要完成国家指标要求,又符合青海省养老服务体系发展实际,对“十四五”青海省老龄事业和养老服务发展的10项主要指标,提出了预期性和约束性要求。其中包括,兜底保障老年人月探访率、居住区养老服务设施达标率、设立老年医学科的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占比率、职业院校养老服务相关专业招生规模、老年社工数、老年大学覆盖面、敬老月活动覆盖率7项指标与国家规划指标一致;护理型床位占比高于国家指标5个百分点,符合实际需求;同时增加了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覆盖率、健康管理率两项主要发展指标。

“《规划》编制紧紧围绕青海实际,重点在破解养老服务发展难点、堵点问题上求突破,形成青海特色。”青海省民政厅副厅长苏磊红进一步阐释,针对农牧区地广人稀,服务半径大的实际,《规划》提出,通过构建农牧区养老兜底保障体系,加强农牧区养老服务能力建设,开展农牧区老年人长效关爱行动等具体任务,为建设布局完善、功能互补、统筹衔接的县、乡、村三级农村牧区养老服务保障网提供了支撑。此外,立足高原特有资源禀赋,青海将通过构建海东市、西宁市沿湟水河旅居养老等新兴业态,开展高原低氧环境下人体生理变化研究,研发生产青藏高原绿色有机产品等举措,打造具有青海特色的养老产业。

据了解,到2025年,青海省内的县级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建有率将达100%,所有养老机构达到一级以上标准,入住率达60%左右。在农村牧区等地区,将建立重点人群定期探访制度,加强农村养老服务能力建设,因地制宜实现农牧区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员集中照护能力全覆盖,开展农牧区老年人长效关爱行动,在人口较集中的村探索“集中助餐”服务模式,在人口分散的村打造“老年幸福之家”,满足老年人多层次、多样化的养老服务需求,提升老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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