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明确,参加人可以自主选择购买符合规定的存款储蓄、银行理财、商业保险、商业养老保险、公募基金等金融产品。证监会曾表示将抓紧制定出台个人养老金投资公募基金配套规则制度。

谈及《意见》发布的重要意义,证监会证券基金机构监管部负责人林晓征表示,近日,国办《关于推动个人养老金发展的意见》发布,标志着我国养老第三支柱顶层制度正式确立。该《意见》尊重个人投资选择权,坚持个人养老金市场化投资运作,有利于充分发挥金融机构和金融产品的功能作用。

林晓征表示,从境外成熟经验看,个人养老金能够为居民养老提供更多的养老储备。同时,通过金融产品来参与资本市场,能够分享实体经济的发展红利。多年来,证监会立足服务国家养老保障大局,加强资本市场与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的衔接。扎实推进资本市场深化改革,努力构建养老金等长期资金愿意来、留得住的市场环境,着力提升上市公司质量,健全和完善投资者保护机制,严厉打击财务造假等违法违规行为,资本市场预期稳定性明显增强,市场生态和市场结构有序改善。多年来,社保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年金基金等各类长期基金,积极参与资本市场投资,同时也获得了良好的长期回报。

另一方面,证监会将持续推动公募基金行业提升养老金融服务能力。公募基金作为普惠金融产品,具有组合投资、独立托管、公开透明、销售规范等特点,经过这20多年的发展,公募基金现在的规模已经超过25万亿元,服务5.4亿个人投资者。同时,公募基金公司为受托管理各类养老金的规模也已经达到4万亿元,占我国养老金委托投资规模的比例达到了50%。整个基金行业在投研风控、产品布局、人才队伍建设、信息系统等方面已经积累了比较丰富的经验。

林晓征指出,下一步,证监会将认真贯彻落实《意见》精神,在人社部的统筹指导下,抓紧出台个人养老金投资公募基金的相关制度规则,完善行业基础设施平台,持续加强机构和从业人员监管,着力推动提升管理人的投资管理能力和规范化运作水平,强化投资者保护,切实保障养老金投资运作安全规范,促进个人养老金事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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