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人口老龄化不断加深的趋势下,建立健全三支柱养老保险体系,将个人缴费、企业供款、政府补贴三个来源的养老金记入社会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两个账户,从而提高养老金替代率,是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重要措施。“而提高养老金替代率的渠道在于发展个人养老金和企业年金。”杨燕绥说。

  针对第二支柱发展缓慢的现实情况,中国社会保障学会副会长金维刚近日表示,要采取加大税收优惠政策力度、探索引入自动加入机制、适当降低准入门槛等政策措施,大力促进企业年金在多数企业广泛建立起来,提高企业年金覆盖率。

  企(职)业年金个人账户与个人养老金账户互转是提升养老金体系灵活化、效率化的重要手段。有不少业内人士建议,加快构建统一的个人养老金账户制度,三支柱间共享信息,实现不同层次养老保险产品的便捷转换和退出,便于居民在长周期中根据自身经济状况、家庭结构、风险偏好等变化,统筹规划和动态安排。打通第二、三养老支柱,实现个人账户互转是养老金制度灵活性,便利民众转移、携带养老金的重要体现。根据目前我国对企业年金的相关规定,职工未达到领取条件变动工作单位时,企业年金个人账户资金可以随同转移。如新单位没有实行企业年金制度的,其企业年金个人账户可由原管理机构继续管理。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越来越活跃,职工更换工作或自主创业越来越频繁,灵活的转移接续机制是职工考虑是否参与企业年金计划的一个重要考量因素。特别是为满足大量小微企业和灵活就业人员的需要,杨燕绥建议,可以借鉴国外经验,实现企业年金和个人养老金的对接。在企业年金现有的单一计划、集合计划的基础上,建立企业供款计划,允许小微企业采取灵活、便捷的方式为员工提供养老金。这笔资金可以参照集合计划实施管理,也可以考虑直接记入员工开立的个人养老金账户。在个人养老金账户中单列企业年金供款账户,遵守企业年金相关法规和享有相关税收待遇。

  值得注意的是,个人养老金制度的出台从顶层设计方面,给“新市民”带来利好。

  目前,我国“新市民”约有3亿人,且分布不均衡。面对这部分原本在社会保险和商业保险中受限的群体,个人养老金制度将为他们提供更多可供选择的养老金积累途径,进一步满足这部分人群的养老需求。

  “保险在满足‘新市民’金融需求,提供创新保障产品与服务方面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更加需要承担起保障‘新市民’的责任,在个人养老金制度落地后设计出更加完善的保险产品,利用自身优势,服务民生,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的实施作出贡献。”接受《金融时报》记者采访的业内人士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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