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

主要目标:到2022年年底,基本实现每个街道有1处综合养老服务设施,嵌入式养老床位不少于50张;每个社区有1处养老服务场所;每个县(市、区)至少有1所以失能、部分失能特困人员专业照护为主的县级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乡镇特困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全部完成提升改造。“十四五”期间,街道、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为居家养老提供有力支撑,家庭养老床位加快建设,城镇养老服务能力全面提升;乡镇特困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转型为区域养老服务中心,村级幸福院延伸家庭养老服务功能,县、乡、村三级农村养老服务网络基本形成;养老服务体系更加健全,养老服务供给结构更加合理,我省养老服务水平达到或者超过全国平均水平。

主要工作任务:落实养老服务业贷款贴息、税收和行政事业性收费等优惠政策。

各地要通过用地保障、信贷支持、补助贴息等方式,鼓励和引导各类市场主体参与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运营和管理。

优化养老服务领域资金资源投入使用方式,多渠道构建项目回报机制,进一步调动社会资本积极性。

金融机构要加强融资模式创新,开发针对养老服务业的信贷产品,提供差异化信贷支持。

发挥创业担保贷款政策作用,对符合条件的个人和小微企业给予贴息支持。

支持商业保险机构参与养老服务业发展。

支持我省符合条件的养老服务企业上市融资。

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采取发行企业债券和资产证券化产品等方式筹集资金,用于养老服务产业项目建设运营。

积极采取公建民营、民办公助、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等模式,整合各方力量,形成投资合力。

省、市两级可设立养老服务产业基金,引导国有资本、社会资本广泛参与养老服务发展。

实施“养老服务+行业”行动,鼓励房地产、物业、家政、旅游、餐饮、教育、健康等行业市场主体投资兴办养老服务业,鼓励社会组织积极参与,提供优质服务供给。

免责声明:本网资源来自网络,不代表安养网的观点和立场,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本文地址:河南省发文:支持符合条件的养老服务企业上市融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