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有所安

检察官上门听取刘贵芳代表(右)对规范养老机构安全建设的意见建议。

检察官与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对联合排查时发现的养老机构消防控制系统问题进行现场指导。

检察官了解养老院老人的生活情况。马利麒摄

本报讯(通讯员张珍珍)“我们已将监控管理系统设置于专门场所,消防控制室也按规定进行整改并设置在人员居住区,确保我们能在第一时间发现险情并处置。”日前,河北省广平县检察院联合该县民政局对县域内养老机构进行跟踪回访,相关养老机构负责人表示,对上次排查时发现的问题已经整改到位。

4月初,为规范养老机构管理,广平县检察院对县域内养老机构及负有养老机构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开展专题调研,全面掌握本地养老机构数量、护工数量、入住数量及入住率。该院联合县民政局对县域内养老机构安全生产工作、日常管理情况进行现场检查,对发现的问题现场指导,明确整改标准。该院通过排查发现,部分养老机构安全管理规定执行不严格,未在专门场所设置监控管理系统,消防设施器材安装不规范,服务人员少且流动性强。

4月11日,广平县检察院检察官赴广平县南阳堡镇,就拟制发的规范养老机构安全建设检察建议征求全国人大代表刘贵芳的意见及建议。刘贵芳提出,做好养老机构的安全建设,一是需要养老机构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发挥主观能动性,完善规章制度,强化风险意识,做好安全风险预防、排查;二是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强对养老机构安全管理、风险防范制度的监督检查。她建议,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志愿者为老人提供心理抚慰服务,有针对性地进行心理咨询和心理疏导。

针对发现的问题及代表建议,4月12日,广平县检察院联合县民政局、市场监管局、住建局、应急管理局、消防大队、公安局、卫健局等单位组织县域内11家养老机构负责人召开养老机构安全管理座谈会,并就养老服务行业存在的问题向县民政局送达检察建议。

各行政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将密切协作配合,形成合力,推动健全完善养老机构安全监管体系。各养老机构负责人保证将压实主体责任,并按照承诺时限和标准完成整改任务。


[责任编辑: 于春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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