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四川省民政厅、财政厅等8部门联合出台《关于养老服务领域纾困解难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提出发放一次性防疫补贴、落实民办养老机构运营补贴、落实减免缓缴房租政策等具体举措,切实推动养老服务业平稳健康发展。

《措施》明确,兼顾机构床位规模和入住率因素,省级对全省以服务生活困难和失能失智老年人为主的城乡养老机构发放一次性防疫补贴,用于购置必要的防疫物资设施设备等。有条件的地区可采取预发养老机构运营补贴或适当上浮运营补贴标准的方式,确保养老机构正常运营。对接收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老年人的养老机构,不区分经营性质按上述老年人数量同等享受运营补贴。鼓励养老机构投保养老服务机构责任险等险种。对公建民营养老机构,免收疫情期间管理费;2022年对承租国有房屋的养老机构中属于中小微企业的减免6个月租金,存在资金支付困难的,可以延期收取租金;各地可统筹各类资金,对承租非国有房屋的养老服务企业给予适当帮扶,并鼓励业主(房东)减免租金,具体期限和办法由双方协商确定。

《措施》提出,引导慈善力量参与对在院老年人和养老一线服务人员的关心关爱,帮助其解决实际困难。(陈小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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