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近日,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福建省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新时代老龄工作的意见〉实施方案》,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方案主要着力于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规范发展机构养老、做实老年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方便老年人看病就医、做好失能老年人长期照护工作等方面。

  具体来说,如在街道层面建设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在社区层面建设居家养老服务站(点),以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为中心,服务半径应小于700米,推动构建城区“一刻钟”居家养老服务圈。

  探索推广应急呼叫服务,建设家庭养老床位,支持养老服务机构将专业服务延伸到家庭;发挥社区党组织作用,探索“社区+物业+健康+养老服务”模式。

  有条件的地方,可探索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为居家重度及以上失能老年人家庭照护者免费提供“喘息服务”,缓解照料老年人家属的压力及负担。

  同时,要完善和落实养老机构扶持政策,健全公办养老机构入住综合评估和轮候制度,公办养老机构优先接收经济困难的失能(含失智,下同)、孤寡、残疾、高龄老年人以及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为社会作出重要贡献的老年人。

  鼓励二级及以上医院专科医护团队加入家庭医生签约团队,提高失能、高龄、残疾等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覆盖率,到2025年不低于80%;更新和完善老年人健康档案内容,到2025年,65岁及以上老年人城乡社区规范健康管理服务率超过65%,65岁及以上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率超过75%。

  推进省老年医学中心、国家临床重点专科老年医学科建设,到2025年,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设立老年医学科比例超过60%;推动医疗服务向居家社区延伸,到2025年,所有设区市(含平潭综合实验区)均开展居家医疗服务。

【来源:厦门日报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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